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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 常住人口增长52.97%<西安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查询>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3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12952907人。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的8467837人相比,10年共增加4485070人,增长52.97%,年平均增长率为4.34%。

(三)户别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4504766户,集体户443687户,家庭户人口为110557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5人减少0.50人。

(四)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820756人,占98.9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32151人,占1.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上升0.11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比重降低0.11个百分点。

二。分区域常住人口情况

分区域常住人口 单位:人、%

21个区县(开发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区县(开发区)有4个,在8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区县(开发区)有1个,在60万人至80万人之间的区县(开发区)有4个,在40万人至60万人之间的区县(开发区)有7个,少于40万人的区县(开发区)有5个。

三。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一)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分区域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615501人,占51.07%;女性人口为6337406人,占48.93%。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18下降为104.39。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人口数(万人)

(二)分区域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21个区县(开发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区县(开发区)有4个,在100至105之间的区县(开发区)有6个,在105至110之间的区县(开发区)有7个,在110以上的区县(开发区)有4个。

四。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一)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5]岁人口为2026600人,占15.6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75318人,占16.0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11727人,占10.9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7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4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4个百分点。

(二)分区域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分区域常住人口年龄构成单位:%

21个区县(开发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区县(开发区)有15个,在60%-65%之间的区县(开发区)有6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11%以内的区县(开发区)有12个,超过11%的区县(开发区)有9个。

五。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分区域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1525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0439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2099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5314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2005人上升为3099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0662人下降为1856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669人下降为2872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4636人下降为13535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95年提高至11.85年。

分区域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21个区县(开发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2年以上的区县(开发区)有10个,在11年至12年之间的区县(开发区)有5个,在11年以下的区县(开发区)有6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274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7]由1.60%下降为0.79%,降低了0.81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79.20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94443人,占常住人口20.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415760人,乡村人口增加6931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20个百分点。

第四、五、六、七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比重 单位:万人、%

(二)流动人口[9]

全市常住人口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1]人口为2147672人,流动人口为3746945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35323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393711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548733人,增长151.2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546542人,增长257.27%;流动人口增加2002191人,增长114.75%。

注 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公报中部分分项数据之和不等于总量数据,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未做机械调整。

[2]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3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包括西咸咸阳片区。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的人。

[3]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不含西咸咸阳片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2127720人,16-59岁人口为8749869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0]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辖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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