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关于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申请延迟退休有关事项的通知<高级职称人员退休待遇最新政策文件>

关于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申请延迟退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二级机构:

为充分发挥教师编制使用,岗位晋升的正向激励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管理效能的提升,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精神,现对教体系统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在55周岁时申请延迟退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女性高级教师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提出申请,要求延迟年满60周岁退休。延迟退休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延迟退休后,应当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使她们集中精力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特殊情况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除外。

二、申报程序

1.具有高级职称女性教师在年满55周岁时,可提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延迟退休;

2.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做好初审工作;

3.相关材料送人社局批准;

4.办理相关手续,安排学校岗位。

三、延迟条件

延迟退休女性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自愿申请延迟至60周岁退休;

2.身心健康;

3.能胜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所聘教学学科的教学工作;

4.服从教体局统一安排。原则上,本校教师富余的,安排在有缺额学科需求的其它学校任教。

四、日常管理

1.充分发挥女性高级职称专业人才的技术优势。女性高级教师年满55周岁后继续工作至60周岁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承担与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的学科的一线教学工作,且本人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与职称职务相对应的教师平均工作量及以上,履行高级教师职责,完成高级教师应完成的各项任务。严禁将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到后勤、教辅等非一线教学岗位。严禁在职不在岗现象;

2.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绩效考核、竞争上岗、奖励与惩戒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因身体或其他原因请病假或不能胜任学校工作安排的,将按照《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90号)等的文件规定执行;

3.女性高级教师延迟退休后,职称聘任管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女性高级教师延迟退休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各校在审核时严格把关,并按规定落实;

2.凡已办理延迟退休手续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学校未按规定落实的,予以整改;

3.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023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