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
贷款额度
1、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
2、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上述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3、统一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购买我市首套、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最新政策: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 青岛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青岛市关于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我市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青岛关于优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青岛公积金贷款申办入口|条件|材料|额度|年限|流程、规定要求等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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