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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报告书(案例)(一)<索赔报告的内容及要求怎么写>

工程索赔报告书(案例)(一)

1、工 程 索 赔 报 告姓名: 陈世芳学号 : 2007125203班级: 20081151 前言在工程建设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但发生索赔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的情况发生在施工阶段,因此,我们通常说的工程建设索赔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的索赔。 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妨碍了自己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当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风险事件后,结果造成经济损失,此时受损方通常会提出索赔要求。显然,索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责任再分配。 索赔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避免风险的方法,同时也是避免风险的最后手段。工程建设

2、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许多工程项目通过成功地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有些工程的索赔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在国内,索赔及其管理还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一、 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

3、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三、索赔报告的基本内容构成索赔报告的具体内容,应根据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从报告的必要内容与文

4、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索赔事件总论总论部分的阐述要求简明扼要,说明问题。它一般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文中首先应概要地叙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包商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以及承包商的具体索赔要求。在总论部分末尾,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成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及权威性。2、索赔根据索赔根据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该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有合同文件的支持,应直接引用

5、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强调这些是为了使索赔理由更充足,使业主和仲裁人在感情上易于接受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能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3、索赔费用及工期计算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的工期。如果说索赔根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决定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在款额计算部分,承包商必须阐明下列问题:(1)索赔款的要求

6、总额;(2)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损失的利润;(3)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承包商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种计价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等因素来确定。其次,应注意每项开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应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切忌采用笼统的计价方法和不实的开支款额。4、索赔证据索赔证据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可能成功的。索赔证据的范围很广,它可能包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等资料,具体可进行如下分类:(1)

7、政治经济资料:重大新闻报道记录如罢工、动乱、地震以及其它重大灾害等;重要经济政策文件,如税收决定、海关规定、外币汇率变化、工资调整等;政府官员和工程主管部门领导视察工地时的讲话记录;权威机构发布的天气和气温预报,尤其是异常天气的报告等;(2)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来往函件: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来往函件和电话记录;现场施工日志;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表;完工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会议记录;施工材料使用记录本;施工进度实况记录;工地风、雨、温度、湿度记录;索赔事件的详细记录本或摄影摄像;施工效率降低的记录等。(3)工程项目财务报表:施工进度月报表及收款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

8、记录;工人劳动记事卡及工资历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收据;工程款及索赔款迟付记录;迟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报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帐;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二、编写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书面文件,

9、对重大的索赔,最好在律师或索赔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1、索赔事件应是真实的。这是整个索赔的基本要求,关系到承包商的信誉和索赔的成败,必须保证。如果承包商提出不实的、不合情理、缺乏根据的索赔要求,工程师会立即拒绝,而且会影响对承包商的信任和以后的索赔。索赔报告中所提出的干扰事件必须有可靠得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些证据应附于索赔报告之后;对索赔事件的叙述,必须明确、肯定,不含任何的估计和猜测,也不可用估计和猜测式的语言,诸如“可能、大概、也许”等,这会使索赔要求显得苍白无力。2、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索赔报告应仔细分析事件的责任,明确指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或

10、法律条文,且说明承包商的索赔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一般索赔报告中所针对的干扰事件都是由对方责任引起的,应将责任全部推给对方。不可用含混的字眼和自我批评式的语言,否则会丧失自己在索赔中的有利地位。并应特别强调干扰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然性,即使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它也不可能有预见和准备,对它的发生承包商无法制止,也不可能影响。3、充分论证事件造成承包商的实际损失。索赔的原则是赔偿由事件引起的承包商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所以索赔报告中应强调由于事件影响与实际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报告中还应说明承包商在干扰事件发生后已立即将情况通知了工程师,听取并执行工程师的处理指令,或承包商为了避免、减轻事件的

11、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的努力,采用能够采用的措施,在报告中详细叙述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效果。4、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要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正确计算出应取得的经济补偿款额或工期延长数额。计算中应力求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不出现计算上的错误。索赔报告文字要精炼、条理要清楚、语气要中肯,必须做到简洁明了、结论明确、富有逻辑性;索赔报告的逻辑性,主要在于将索赔要求(工期延长、费用增加)与干扰事件的责任、合同条款及影响连成一条完整的链。同时在论述事件的责任及索赔根据时,所用词语要肯定,忌用强硬或命令的口气。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索赔报告书一、总论前言:2006年4月,重庆西江建设

12、(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了由重庆百年光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且我司获得中标,中标价为671.121万元,该工程设计为全框架四层现浇结构,建筑面积12302.84。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时,贵司通知我司按照招投标相关内容进场施工,并要求加班加点,必须在2006年8月25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永川项目部,委派汪亚林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李仲宇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

13、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06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06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钢材、木材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进场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重庆市2005年度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12000方以上,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从1000里之外的奉节县选聘了几十

14、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潼南、巴南等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06年5月31日,工地民工达12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2006年5月31日前,我司永川项目部承担的施工任务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现场如火如荼。索赔事项概述:2006年6月1日,当我司施工现场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井井有条的按贵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且工程已经完成基础部分和第一层的主体结构

15、工程时,贵司单方决定将食堂及活动中心由招标文书确定的四层全框架改建为两层,原三、四层施工内容全部取消,致使我司的所有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索赔要求:由于我司向贵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司单方变更施工内容,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1)人工费。包括:A、2006年6月1日前,为了完成原工程总量加班、加点而额外支付的人工费用;B、因总工程量减少,按照劳务合同支付给民工的补偿金及路费。(2)材料费。包括租赁材料(钢管、模板)、购买材料(线管、电线、塑钢窗、钢材、木材)两方面。A、由于购买材料超过实际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购买

16、费用及相应资金利息损失;B、按原施工组织设计租赁但超过实际需要的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损失;C、缩短使用期限,提前终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违约金;(3)施工机械损失(塔机、挖掘机)。A、2006年6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塔机垂直运输使用费(含实际使用费和违约金);B、2006年6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挖掘机,比人工挖掘增大部分损失;C、因减少总工程量致使塔机、挖掘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4)工地管理费。指我司按照计划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差异而额外支付的工地管理费;包括A、增大活动板房、临时房屋、道路、围墙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B、2006年5月31日前,

17、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5)利息。由于工程变更而我司实际多投资资金的利息,包括:A、为满足施工需要,多支付商品砼合同预付款利息损失;B、多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6)利润。指原计划和现在实际施工部分利润差额。索赔编写组及审核人员:编写组成员:李仲宇:永川项目部负责人;黄开列:永川项目部    ;        汪亚飞:永川项目部材料采购负责人;马林达:顾问律师,合同负责人;审核人员:  汪亚林:永川项目部总指挥索赔事宜联

18、系人:李仲宇,电话、索赔根据部分索赔事件发生情况:我司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至2006年5月31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特别是我司在接到贵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2006年6月1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情况下,贵司突然通知大幅度变更施工量,导致我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特别大。递交索赔意向书情况:我司除组织工作组到施工现场问题情绪外,也按照施工行业索赔普遍做法,在索赔

19、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实际在2006年6月  日递交索赔意向书),向贵司工程师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充分表明了我司的索赔要求,并列明了索赔的基本项目。索赔事件处理情况:在索赔事件发生并书面通知我司现场负责人李仲宇,当日我司董事会获悉变更通知后,立即召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服从贵司的变更指令,但同时提出因此造成的我司的损失应由贵司承担,便委托现场负责人李仲宇与监理工程师和贵司联系,客观反映我司因此而面临的诸多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我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十分不理解,特别是130余民工及劳务负责人获悉此消息后,立即全面停工并到永川项目部提出要求:一、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

20、停止施工;二、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可以暂时继续施工,听从现场安排。但在通知减员时,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我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减少施工现场因民工问题而震荡和停工,顺利完成余下施工任务,立即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同时通知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立即暂停履行,并积极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尽力减少因工程量变更而造成的损失。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众多矛盾,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

21、面,已竭尽全力。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我司与贵司是积极配合的,在处理事件时是快速有效,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由于贵司的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时间紧迫,且在招投标后还没来得及签署合同,贵司便要求我司进场施工,而至今贵司仍没有与我司签署正式书面施工合同书,故本项目的索赔合同依据仅有: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开工通知书。三、计算部分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永川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9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2064673.00元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1)前期投资损失合计为:191760.005476.67

22、=197236.70元。(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为:101600.00+222620.00=324220.00元(3)项目部采购的材料和签定的材料采购合同的违约损失:315438.10+176585.00+25649.04+115567.20=633239.30元。(4)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及公司完成减少工程合法的利润损失合计为   115014.90+76629.32+288022.00=479666.20元。(5)塔吊设备的租赁损失,各类机械设备的租赁损失合计为132390+7010.00=139400元.(6)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 6463.79+52734.

23、00=59197.79元(7)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20932.04元(8)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     元(9)商品砼预付款资金利息损失为2580.88元。各项计算依据及证据:(1)前期投资损失:197236.70元按照工程原设计建筑面积12302.84,设计变更后的建筑面积6405.04,减少建筑面积5897.8.减少工程量比例为47.94%,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40万元,按照比例损失额为191760.00元,相应资金利息为5476.67元(预计4个月期限,即2006年9月30止,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两项合计为197236.7

24、0元。证据:财务报表。(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546840元A、钢管租赁损失: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少为113天(2006年5月10日-2006年8月31日),变更后工期为66天,减少实际使用期限为47天,应当多支付钢管租金59690.00元;同时,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导致租赁钢管比实际需要钢管多一倍,其多租赁部分钢管损失41910.00元,两项合计为324220.00元。证据:租赁合同B、模板租赁损失: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少为113天(2006年5月10日-2006年8月31日),变更后实际施工期限为66天,减少47天,多支付租金为120320.00元。同时,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导

25、致租赁模板比实际需要模板多一倍,其多租赁部分模板损失102300.00元,两项合计为222620.00元。证据:租赁合同(3)购销合同损失:633239.30元。A、钢材采购损失:由于我司总部不在永川,且在永川尚无其他施工项目,而多购销钢材80吨已经运抵永川项目部,现在无法处理,损失额为263200.00元。同时,因我司变更购销数量承担违约责任损失52238.10元,合计为:315438.10元。B、木材、竹模板采购损失:我司为永川项目已采购木材比现在实际使用木材比较,规格500×100×2000、500×100×4000规格分别多购18.5立方米和30

26、立方米,竹模板1000×2000规格多采购3200平方米,其损失为109625.00元,同时,因我司变更购销数量承担违约责任损失66960.00元,合计为:176585.00元。证据:购销合同C、线管采购、电线合同违约损失:依据采购合同约定:我司单方变更货物数量,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00%的违约金,导致违约损失为25649.04元。证据:购销合同D、塑钢窗购销合同违约损失:按塑钢窗购销合同约定,我司单方变更合同约定数量、价款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00%的违约金,违约损失为:115567.20元。证据:购销合同(4)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及公司完成减少工程合法的利润

27、损失合计为 479666.20元。证据:财务报表(工程管理费用汇总,各项经营费用汇总)(5)塔机、挖掘机租赁损失139400元。A、塔机租赁及增大费用损失:132390元B、挖掘机租赁及增大费用损失:7010.00元(6)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 59197.79元A、临设活动板房增大损失:6463.79元;B、其他临设增大损失(含临时房屋、道路、围墙及生活用品):52734元;证据:租赁合同,财务报表(7)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20932.04元证据:财务报表(8)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     元证据:劳务合同,领取补偿费名册表(9)商品砼预付款资金利息损失为2580.88元。证据:预付款票据四、证据部分证据:本索赔书的证据由(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进度计划;(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施工图纸(5)2006年6月1日变更通知;(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预算书);(8)所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合同书(材料购销、设备租赁、劳务合同及领取补偿费登记表等);(9)我司有关的财务报表;(10)投标书及其附件;(11)中标通知书;(12)开工通知书共同组成。对证据的说明:1、对作为本索赔书证据使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投标文书确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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