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
S334省道(延伸至香榭湖)以北、阳江路以南、封庄中沟(延伸至东阳路)及北延跃进中沟以西、三阳中沟及北延郭庄中沟以东所围合范围;
经济开发区:
沿江大道以西、阳江路西延以南、澄江路西延以北、长江以东。
禁放区域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省道、河道外侧100米范围纳入中心城区管理。
同时规定了限放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学校等7类地点以及中高考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三个重点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中考、高考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等三个禁放时段违法燃放的将从重处罚。
李局长详细解读《规定》的重点内容后,参与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中新网、新华网、中江网、泰州日报、泰兴电视台、智慧泰兴、泰兴日报、泰兴新闻、羌溪论坛、泰兴生活网等多家媒体代表,纷纷针对《规定》中的内容提出了相应问题,各位领导也一一解答。
《规定》的实施,在 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群众可打110进行举报。我们积极倡导市民朋友 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和婚庆喜事,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为建设和谐、美丽、文明的泰兴做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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