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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国道东阳周官至山口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公路epc项目招标规定>

351国道东阳周官至山口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索引号:002482277/2023-1392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3-12-22 351国道东阳周官至山口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51国道东阳周官至山口段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203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29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东阳周官,与351国道(迎宾大道)相接,起点桩号K0+000,起点处设置迎宾大道互通(互通A匝道隧道明挖暗埋段长500m,U形槽长315m),在交叉起点处设置下穿迎宾大道的隧道(明挖暗埋段长80m,东侧U形槽长275m、西侧U形槽长340m),为规划东延的G351与G527连接线做好建设对接预留。路线与甬金高速公路并行往西展线,经哈比塘村后,在K1+120处横断面布置开始采用高架桥梁+地面道路双层组合形式。其中主车道以高架桥梁(江北高架桥全长2968m)形式上跨人民北路、中山北路、关山北路、望江北路;地面道路与各被交道路平交。其中在人民北路、望江北路分别设置菱形互通衔接沟通高架桥梁和地面道路。双层组合形式于骆店处结束(桩号K4+088),而后采用整体式路基路线继续向西与歌山北路相交,设置右进右出的平面交叉,在湖田与八华路、山口大道相交,设置八华路互通(互通A匝道隧道明挖暗埋段长208m,U形槽长400m),路线往北展线,之后路线在K5+505处下穿甬金高速,并对甬金高速公路下穿段进行路改桥(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35m预应力砼T梁);经锦坊村东侧往北,路线终点位于埠头村东侧的东阳与义乌交界处,与351国道义乌段(即310省道复线公路)顺接,终点桩号K6+877,路线全长6.877公里。全线设置特大桥2968m/1座(单跨最大跨径50米),大桥1125m/5座(含互通匝道桥、甬金高速跨线桥,单跨最大跨径40米),中桥28m/1座,小桥72m/3座,隧道788m/3座(长度不含U形槽段),一般互通4处,管理中心200m2/1处。项目总投资约203064万元,建安费约143475万元。

本工程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本项目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起点至哈比塘村段及骆店至终点段共约3.9公里为一般整体式路基段,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横断面宽33.5m;哈比塘村至骆店段采用高架桥梁+地面道路双层组合形式,高架桥梁标准宽28.5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80km/h,地面道路路基横断面宽33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甬金高速公路跨线桥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桥梁宽度20+22.75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51国道东阳周官至山口段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包括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U形槽、路线交叉、水土保持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智能交通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三改工程(改路、改河、改渠)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隧道及路灯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管理中心房建设施(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等】及临时保通道路(含修建、养护与拆除方案等)的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相关科研(如需要)及专题报告(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

(2)项目施工任务:包括本项目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U形槽(不含下穿迎宾大道隧道东侧275m的U形槽)、路线交叉、水土保持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智能交通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三改工程(改路、改河、改渠)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隧道及路灯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管理中心房建设施(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等】及临时保通道路(含修建、养护与拆除等)等的施工及工程设备安装、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EPC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估算金额约为1400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总工期:40个月(1200日历天)。

(2)设计工期:4个月(自工程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施工图报送至发包人之日止);

(3)施工工期:3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至发包人颁发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止);

(5)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6)保修期:房建工程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他工程同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法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或责令停业等不良状态(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2)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c.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具有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承诺提供不少于14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3.1.3 类似项目业绩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出具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须含1座特大桥梁)的施工图设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一方)自2016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须含1座特大桥梁)的施工。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是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根据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认定业绩。即投标人仅承担该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设计任务的,仅认可设计业绩;投标人仅承担该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施工任务的,仅认可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该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则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均予以认可。

3.1.4 商业信誉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处于有效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4)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1.5 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单位。

(2)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应任职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任一方)。

(3)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一方)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一方)单位。

(4)拟委任的施工项目总工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一方)单位。

(5)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要求,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并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勘察或设计或施工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分别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9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1月0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24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5.4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产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5.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阳市世贸大道180号

邮政编码:322100

联系人:虞丽军

电  话:0579-89310812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大厦702室

邮政编码:310014

联系人:汪琪

电  话:0571-85867390

电子邮箱:395590114@qq.com

招标人: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资格审查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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