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3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547761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17283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04780人,增长5.89%,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二、户别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1830590户,集体户55657户,家庭户人口为5175652人,集体户人口为30196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9人减少0.56人。
三、城乡[4]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905280人,占53.0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72334人,占46.9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19946人,乡村人口减少61516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66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688180人,占49.08%;女性人口为2789434人,占50.9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93.73上升为96.3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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