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
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
特别是公共交通安全
更是关系整个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
乘客因与驾驶人发生冲突
采用暴力手段
干扰交通工具
正常行驶的案件时有发生
“司乘冲突”
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
妨害安全驾驶
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将涉嫌妨碍安全驾驶罪
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指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司乘人员应该相互理解
相互尊重
自觉维护公共交通安全
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乘车环境
法“晋”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方提示
police tips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拒绝妨害安全驾驶行为人人有责。一方面,在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乘车秩序,即使遇到纠纷也要冷静处理,切忌因一时冲动酿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另一方面,在乘车过程中,遇到他人在实施可能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时,要多一份勇敢、多一份智慧,勇于上前一步对妨害行为说“不”,共同守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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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 |什么是妨碍安全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