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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黑龙江人大常委会主任>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6日在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永康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紧扣全省振兴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年度“一要点三计划”和省委交办任务,实现良好开局,为加快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了人大新贡献!

一、学思想、强党性,着力筑牢政治忠诚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党的领导全面地、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全覆盖传达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机关各级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机关干部大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会等,广泛传达学习、深入研讨交流;常委会党组书记带头宣讲专题党课,党组成员深入分管联系部门辅导宣讲,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全方位宣传宣讲。省人大机关举办专题读书班深入学习;在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和“黑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开辟学习宣传专栏;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和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首要内容;广泛运用代表家站平台,组织引导五级人大代表深入群众宣传宣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省人大系统汇聚起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强大力量。

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紧密结合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梳理形成76项具体任务,建立清单台账,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推进落实。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

自觉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第一主题、各级人大代表培训第一主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全年共开展党组集体学习2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10次;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6次,邀请王伟光、李飞、徐显明等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连续3年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交流会,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是坚持以主题教育凝心铸魂。

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成立以常委会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机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召开6次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主题教育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重点任务。

坚持把“学思想”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第一时间传达、第一议题安排、一把手带头落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成员带头领学促学,讲授专题党课。举办机关党组和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主题教育读书班。发挥党支部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学习77次,覆盖党员1435人次,推动理论学习向基层党员延伸。

聚焦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其中4篇在省委评比中获奖。确定7个攻坚破难项目,建立攻坚专班,着力破解阻碍振兴发展的难点堵点卡点问题。建立11项民生清单项目,成立8个工作专班,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省人大机关检视查出问题22项,提出整改措施87项,扎实有效推进问题全部整改。

四是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制定并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项工作机制》,推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化、具体化、规范化。

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常委会重点任务,建立并完善7本台账,进一步构建全要素、精细化、闭环式抓落实新模式,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内部请示汇报工作制度》及相应事项清单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加强和规范请示汇报工作办法》(即“两个制度、两类清单、一个办法”),构建全链条、全流程、全闭环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做到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主动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人大工作。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事项298件。省委抽调3名常委会党组成员对大庆等9个市地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五是坚持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包联企业和产业专班工作。

常委会党组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重任,牢固树立“抓包联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包联”的工作理念,做到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合力抓,人大政府“双专班”同步抓,运用“四个体系”持续抓。做到真包、真联、真解决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当好企业服务员、办事协调员、政策宣传员。5位常委会党组成员包联94家企业、10个科研院所和高校、10名专家、73名代表,全年共解决170个问题,满意率100%。通过包联,推动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

积极开展汽车、新材料、航空航天、现代物流等产业专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促成省政府与吉利控股集团签订汽车全产业链战略合作协议、哈尔滨市政府与吉利汽车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吉利沃尔沃在我省增车型扩产能的基础上,促成大庆市政府与吉利新能源签署商用车合作协议,为我省汽车产业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汽车产业专班工作得到许勤书记、梁惠玲省长充分肯定。

二、强导向、重实效,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牢牢把握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稳中求进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党和国家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科学编制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加强对设区的市以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的立法指导。全年制定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4件、废止5件,废止法规性质决定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和决定22件。建立了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立法。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要求,召开3次、企业家50余人次参加的座谈会,当面听取意见建议。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在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要素获取、金融支持、权益和保护等方面作出制度设计;明确规定加强包联企业工作,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有针对性地解决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构建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创新发展”的重要要求,审议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为我省打通对俄经贸通道、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立法。

修改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先把黑土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切实把黑土地保护好”的重要指示转化为法规规定,对照上位法调整黑土地保护范围,强化黑土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将黑土地保护创新举措和成熟经验提炼固化、纳入法规,为守护好黑土地资源、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筑牢法治根基。

助力发展“四个农业”,制定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擦亮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金字招牌,赋予优质农产品“气候身份证”,为气象服务现代农业提供龙江样板,成为该领域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

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细化上位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突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内容,夯实农业强省法治根基。制定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弘扬老区精神,促进老区振兴发展。指导七台河市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条例,依法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三是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立法。

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将社会普遍关注的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校舍安全等内容纳入督导事项,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让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平等、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审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促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围绕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开展立法。

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着眼构建大调解格局,制定全国首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调解条例。在明确调解工作指导部门、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等方面进行了创制性设计,弥补了调解组织设立程序等方面的制度缺失,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以及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重新制定边境管理条例,成立立法专班,深入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先后3次向全国人大外事委征求意见,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保障国防安全、守好祖国“北大门”提供法治遵循。重新制定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指导齐齐哈尔市制定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规定违法建设治理机制和治理程序,解决基层执法难题,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指导黑河市制定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我省设区的市首部、全国首批基层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五是围绕探索立法新机制新模式开展立法。

建立完善重要法规案赴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工作机制和向全国人大、中央和国家部委征求意见工作机制,以科学民主的立法程序保证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创新立法模式,指导佳木斯、鹤岗两市开展协同立法,制定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迈出我省设区的市协同立法第一步。

六是围绕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开展立法。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规范立法活动,解决立法实践中的新问题,根据上位法变动情况,及时将修改立法条例增列为正式立法项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反复修改完善。目前,已经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并提请本次省人代会审议表决。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突出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保障和规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三、抓重点、破难题,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坚持上下联动,强化跟踪问效,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全年检查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开展专题调研7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1件。

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开展监督。

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工作报告,梳理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提出切实可行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和法检“两院”协同发力,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全省5G网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解决“哈尔滨部分高校5G建设进场难”等问题。落实省委深改委改革调研课题要求,开展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研,提出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企业家座谈会,解读条例重点条款,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后半篇文章”,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奠定法治基础。

密切关注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情况,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情况报告以及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开展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制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推动建立国有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围绕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乡村振兴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审计查出问题开展跟踪调研。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推动全省市(地)、县人大常委会(工委)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是聚焦粮食和生态安全开展监督。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工作要求,开展黑土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针对个别地方存在盗采黑土等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田长制”和黑土地保护巡查等制度,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等意见建议,得到许勤书记批示肯定。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针对湿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协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修改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意见建议。落实省委要求,开展何家沟返黑返臭等问题督查调研,将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深度结合、同步推进。通过持续跟踪监督,深入推动整改,得到许勤书记批示肯定。

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深入13个市(地)52个点位开展专题调研,对80172人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科学评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梳理分析问题,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

三是聚焦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开展监督。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发展冰雪经济作为新增长点”的重要要求,根据我省夏、冬旅游旺季特点,分两个阶段开展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针对我省旅游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聚力发展冰雪和边境旅游、叫响龙江旅游品牌、挖掘特色旅游潜力、整合全省旅游资源、推动服务品质提升等意见建议。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指示,开展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检查保护建筑项目110处,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提高保护利用工作质量等建议,加强历史文化建筑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

四是聚焦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开展监督。

为推动我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深入绥芬河、东宁、同江、黑河等对俄贸易前沿,开展对俄经贸合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扩大对俄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构建对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高水平对俄合作平台、推动外向型园区提质升级等意见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充分肯定,被纳入我省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的工作举措中。

五是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

开展《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深入走访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服务机构等55家单位,访谈62个典型案例,了解社会各界对人才政策的相关需求,围绕破解政策执行难点堵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助推我省人才政策落地见效。开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执法检查,与200多名一线辅警、辅警家属以及群众“面对面”座谈,发放调查问卷26000多份,持续跟踪监督兑现薪酬标准、完善奖惩机制等重点条款,推动辅警薪酬合理增长和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了辅警队伍法治化建设。开展全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支持哈尔滨市先行立法、为我省院前急救走上法治化道路做出示范的建议,推动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急救体系。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的重要指示,听取和审议全省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情况报告,提出推动兴边富民政策完善落实、提高边境地区人口数量质量、加快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边境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等建议,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慈善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强对慈善组织培育和监管、挖掘慈善组织内生动力等建议,助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聚焦落实全国人大部署要求开展监督。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了区域协调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全省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等情况专题调研,对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均受到全国人大肯定。

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种子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我省湿地保护工作获得李鸿忠副委员长高度评价,认为“黑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具体实践,是新时代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发生转折性、历史性和全局性变化的一个明显缩影”。

在赵乐际委员长、李鸿忠副委员长的关心支持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门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7家央媒和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都市类媒体,到我省集中采访报道湿地保护情况,发表50多篇新闻报道。这次活动成果丰硕、传播面广、影响力大,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了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加强湿地保护的做法和成效,全面展现美丽中国建设的龙江实践!

四、搭平台、建机制,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立代表工作委员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依法开展选举指导和人事任免工作。一年以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5人,组织宪法宣誓134人,补选省人大代表35名,终止省人大代表资格34名。罢免全国人大代表2名。

一是做好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加强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委员联系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工作。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实现全覆盖,每位常委会委员联系4名省人大代表。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视察和专题调研等工作,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推荐我省16名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其中,马兵代表被确定为赵乐际委员长直接联系的基层全国人大代表。

二是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指导各市(地)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进入代表家站参加活动,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支持和引导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去年,我省局部地区发生汛情后,常委会及时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要求代表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走在前、作表率,当好政策“宣传员”、救灾“示范者”和群众“贴心人”,帮助受灾群众提振信心、重建家园。各级人大代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受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捐款捐物达1200余万元,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三是认真组织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

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全年共有82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参加调研活动。邀请8名代表参加主题教育座谈会,2名代表发言得到中央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肯定;邀请18名代表参加企业家代表座谈会;组织20名代表走进法院、检察院,了解工作情况;推荐14名代表担任省监委特约监察员。创新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围绕“优化龙江营商环境”和“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等主题,组织2次代表小组活动,邀请了21名代表参加;指导各代表小组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专题调研。委托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统一部署下,协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18人次赴湖北、贵州和我省开展视察;组织7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财政部座谈会。

四是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

优化全国人大代表重点发言、代表团建议提报、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报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提报质量。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我省代表团报送议案7件、建议188件(含代表团建议3件),议案和建议质量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

完善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机制。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18件、建议428件(其中,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10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100%。根据省人大代表张景峰建议,协调推动哈尔滨市快速出台决定,使哈尔滨市成为首个通过立法设立音乐日的城市,有关做法在《人民代表报》刊发。

五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组织我省47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代表学习班和少数民族代表学习班;举办2期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和1期全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代表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建立健全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完善履职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履职档案信息化建设。为省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法治》等报刊杂志,进一步做好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来自人民,扎根人民,既有“本职”工作,也有“履职”工作。代表立足岗位,不负重托,不仅在本职工作中展现了人大代表的时代风采,而且还以履职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五、固根本、强基础,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四个机关”建设,积极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全面推进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专题听取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建设、主题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创先争优及落实“四个体系”等情况汇报,切实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工作岗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邀请省纪委监委领导同志为机关党员干部作专题辅导,坚持以案为鉴,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勤廉龙江·廉洁文化建设”主题作品展,设计制作“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勤廉龙江·打造廉洁人大”主题文化长廊,发挥廉洁文化引领作用,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责任和政治定力。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持续打造学习型人大机关。

强化政治引领。结合省委开展业务大讲堂要求,出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 打造“书香人大”学习品牌工作方案》。全年举办6期“人大讲堂”、3期厅级干部“导学课堂”、4期“处长论坛”、6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活动,以及90后青年干部座谈会。开辟“半亩方塘”读书角,设计制作“书香人大”文化墙,印发23期“好书大家读·好文章大家分享”专刊。相关做法得到省能力作风办充分肯定,被《中国人大》《人民代表报》《黑龙江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

在省直机关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干部公文大比武中,省人大机关获得个人二等奖和集体三等奖的好成绩。扎实开展“三治一创”活动,去年前11个月,省人大机关有40项工作被全省创先争优月度榜通报表彰,形成“争一流、站排头”的鲜明导向。

三是深化能力作风建设,聚力打造过硬铁军队伍。

按照省委部署,认真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重要指示和“五细”重要要求,打造“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人大工作品牌,锤炼严实作风,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切实让人大工作“严起来”“实起来”“细起来”。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去年调入选调生14人,为人大机关注入“新鲜血液”,使机关80后到00后干部人数接近在编干部总数50%。举办新入职选调生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交流会,引导新入职同志提高政治站位,尽快转变角色,走好职业生涯第一步。通过多种形式,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调整和交流优秀年轻处级干部21人。支持机关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在承担服务保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要工作中加强历练、提升能力,着力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

四是加强新闻宣传,讲好新时代龙江人大故事。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建好用好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黑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把握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关键节点,陆续推出“落实两会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原著”“打造铁军队伍进行时”“推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专栏30余个,月浏览量达10万人次。

讲好龙江人大故事,增强人大工作影响力。与《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合作推出“人大视窗”“人大时间”“人大代表履职说”等专刊专栏专题,全方位宣传人大工作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在《法治日报》《人民代表报》《农民日报》等国家媒体上,刊发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反家庭暴力条例、调解条例等立法工作,黑土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的报道。我省任子威代表走上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通道”接受采访。省人大推荐的两件新闻作品分获第31届中国人大新闻奖的一等奖和三等奖。

五是加强各层次多领域工作联系,不断提高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参加全国人大地方立法、监察和司法、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分别作了题为《坚持和完善新时代立法工作格局 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依法履职 稳中求进 持续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守正创新 服务大局 推动人大社会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会发言,均受到广泛好评。还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工作座谈会等,充分学习吸收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外省人大工作经验做法。

参加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座谈会暨立法工作交流会,会商签署了《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工作框架协议》,加强区域合作和协同立法方面的交流,提升区域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立法工作成果和经验,许勤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对稳中求进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召开第四次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积极推进设区的市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举办全省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立法工作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推荐海林市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

同时,还积极开展对俄立法机构交往。出席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联邦会议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并作交流发言。组团出访俄罗斯,与图拉州杜马达成深化两省州立法机构合作共识,推动形成有关商业合作协议,取得丰硕成果。连续3年举办黑龙江省―广东省―俄罗斯友好州区地方立法机构会晤活动,召开企业对接交流会,首次签署三方涉外合作协议。

各位代表,去年是我省发展历程中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我省视察,为龙江擘画宏伟蓝图,指明前进方向,注入强大动力。省人大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担当作为、扎实工作、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新兴领域立法有待加强,区域协同立法刚刚起步,还需要继续探索实践;监督工作制度机制需要完善,监督刚性和实效有待增强,还需要做好跟踪问效“后半篇文章”;代表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还需要落实改革措施、提升代表履职实效;人大制度理论研究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今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开创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的奋进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绝对忠诚,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依法履行职责,勇担时代使命,为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黑龙江新篇章贡献人大新力量。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总书记有号令、省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全面落实省委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一要点三计划”,扎实有效做好包联企业和产业、安全生产督导等重点工作。

二是坚持新时代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域特色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绿色龙江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林长制、标准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粮食安全保障等条例,以法治力量护航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创新立法机制,积极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继续做好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工作。

三是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紧扣龙江振兴发展大局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关于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汽车产业发展、促进冰雪经济发展等情况工作报告;对农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围绕建筑质量安全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大计划、预算和决算审查监督力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着力做好跟踪问效“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四是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认真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内容和形式。切实加强代表家站建设,引导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做好我省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

五是锤炼严实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四个机关”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和能力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五细”要求和“四个体系”,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优良作风,着力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我省视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龙江重振雄风、再创佳绩前景可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凝心聚力、感恩奋进、忠诚担当、真抓实干,为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贡献人大新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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