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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实缴的公司怎么执行】深度解析:债权人追讨欠款的法律途径

【未完成实缴的公司怎么执行】深度解析:债权人追讨欠款的法律途径

在商业活动中,债权人遇到债务公司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在实行认缴制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下,有些公司虽然注册资本很高,但股东并未实际缴纳全部认缴资本。当这类公司无力偿债时,债权人常常会问:对于未完成实缴的公司,我应该如何进行债权执行?能否要求未实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一核心问题,为您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

什么是“未完成实缴”?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理解“未完成实缴的公司怎么执行”,首先要区分“认缴”和“实缴”:

认缴资本: 指股东在公司章程中承诺认缴的资本总额。在目前的认缴制下,股东在设立公司时无需立即将这笔资金全部缴纳到位,只需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一个缴纳期限。 实缴资本: 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实际已经缴纳到公司账户或转移给公司的资本(货币或非货币财产)。

“未完成实缴”通常是指,股东认缴了某项出资额,但尚未在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内或在公司设立时尚未足额缴纳到位的部分。在2014年《公司法》修改并实行认缴制后,绝大多数公司设立时无需验资,只需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实缴。但股东的认缴义务并未取消,只是延后了履行期限。

法律依据:债权人为何可以要求未实缴股东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公司的重要财产基础。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未履行或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为债权人提供了一条重要的追偿途径。

主要的法律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出资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三)、(五):这些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以及在强制执行中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核心原则: 股东对公司的认缴出资是其法定的义务,也是公司承担责任的资本基础。当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时,股东未缴纳的出资可以被视为公司的潜在资产,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补足,以清偿公司债务。

【未完成实缴的公司怎么执行】具体操作步骤与法律程序

作为债权人,当您面对一个未完成实缴且无力偿债的公司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步骤要求未实缴的股东承担责任:

步骤一:确认公司股东的认缴情况和未实缴金额

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的注册信息,包括注册资本、股东及各自的认缴出资额。公司的章程中会约定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这是判断股东是否“未完成实缴”的重要依据。必要时,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中的证据调查)进一步查明股东实际出资情况。

步骤二:对公司提起诉讼并取得生效法律文书

这是前提步骤。您需要证明公司确实拖欠您的债务,并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取得要求公司支付款项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

步骤三:申请强制执行,并将公司列为被执行人

在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法院会依法对公司的财产进行调查和执行。

步骤四: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这是针对未完成实缴公司的核心执行环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执行程序中,如果公司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未履行或者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提交申请: 向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要求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公司章程、股东信息、初步证明股东未实缴的材料)。 法院审查: 法院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可能需要您提供进一步证据,或者法院会主动调查。 裁定追加: 如果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会作出裁定,追加该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步骤五:对被追加的股东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一旦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法院就可以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执行其个人财产(如果是自然人股东)或公司财产(如果是法人股东)来清偿公司的债务。执行范围限定在股东未缴纳的出资及其产生的利息范围内,而不是股东的全部财产。

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和限制

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成功追究未实缴股东的责任。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关键点:

出资期限: 股东未实缴的前提是其出资义务已经到期。如果在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尚未届满时公司就无力偿债,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精神(《九民纪要》等),在一定条件下(如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可以要求股东在破产债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其出资义务视为加速到期。但在非破产程序下,若出资期限未届满,直接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责任可能会面临障碍。然而,在执行程序中,一旦公司无力偿债,股东的未缴出资义务通常会被视为加速到期。 认缴金额范围: 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以上未缴纳的出资及其法定利息为限。超过这个范围的债务,股东不承担个人责任。 股权转让情况: 如果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第三方,法律规定了原股东、受让人甚至公司发起人可能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情况较为复杂,需具体分析。 诉讼时效: 虽然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请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之日起计算。但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通常是基于已经生效的债权文书,与对公司债权的执行时效紧密相关。 证据收集: 您需要设法获得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信息,以证明股东的认缴义务和出资期限。

给债权人的建议

事前调查: 在与公司进行大额交易前,尽可能通过公开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及认缴情况,评估潜在风险。 及时维权: 当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及时采取法律行动,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 关注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主动向法院提供线索,特别是关于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的情况,并积极提出追加未实缴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股东出资责任的追究涉及复杂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制定最有效的追偿策略。

给未完成实缴的股东的警示

如果您是未完成实缴出资的股东,请务必意识到您的认缴义务并非空头支票。在公司经营不善、无法清偿债务时,您可能被债权人追究补充赔偿责任。这不仅可能导致您需要用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还可能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因此,建议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在转让股权时妥善处理出资瑕疵问题。

总结

【未完成实缴的公司怎么执行】这一问题,核心在于债权人如何依法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责任。法律已经提供了明确的路径,即在对公司债权进行强制执行时,如公司无力清偿,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一个复杂但重要的法律程序,掌握相关法律规定并积极采取行动,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面对此类情况,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服务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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