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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按月预扣预缴税率表详解:适用范围、计算公式与最新税率速查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而言,每月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是大家最常接触的税收环节。理解并掌握【个人所得税按月预扣预缴税率表】及其背后的计算规则,不仅能帮助我们清晰了解每月工资条上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实发工资”构成,更是合理进行个人财务规划的基础。本文将作为一份详尽的SEO指南,深入剖析个人所得税按月预扣预缴的方方面面。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按月预扣预缴?

个人所得税按月预扣预缴,是指税务机关为了确保税款及时入库,要求支付所得的单位(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每月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根据国家规定的税率表和计算方法,代为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这种方式有效地分散了纳税人的年度纳税压力,也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大修订,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方法由原来的“定额扣除+全额累进”调整为“累计预扣预缴法”。这一改变使得月度扣税更加精准,也为年终汇算清缴提供了便利。

【个人所得税按月预扣预缴税率表】速查

以下是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税率表(即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累计)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 1 不超过3,000元部分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部分 45% 15,160

注意:上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是指累计收入额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以及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这是理解按月预扣预缴的关键。

个人所得税按月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详解——累计预扣预缴法

自2019年起,我国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预缴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这与以往的按月固定扣除额度有显著区别。

1. 累计预扣预缴法的核心原理

“累计预扣预缴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每个月为纳税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不是简单地将当月收入套用税率表,而是要将纳税人从当年1月1日起至本月止的累计收入额,减去对应的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累计扣除额,计算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对照上述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去此前月份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得出本月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2. 累计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其他扣除 累计收入:指纳税人从当年1月1日起至本月止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收入。 累计免税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符合规定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 累计减除费用:统一为5000元/月。例如,1月份为5000元,2月份为10000元,3月份为15000元,以此类推。 累计专项扣除:指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这些扣除项需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后才能享受。 累计其他扣除:指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

3. 如何理解“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

上述税率表中的“税率”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时被称为“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是为了简化计算而设置的,它已经将每个税级内的最低税额扣除,使得计算更加便捷。具体使用方法是:用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查找对应级数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个人所得税各项扣除的详细说明

1. 基本减除费用(俗称“起征点”)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每月5000元,即每年60000元。这意味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个月有5000元的收入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在累计预扣预缴法中,这个费用也是累计计算的。

2. 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主要指“三险一金”,即: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这些扣除是强制性的,按照国家和各地规定比例缴纳。

3. 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新个税法的一大亮点,旨在减轻居民家庭负担,共有六项,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享受: 子女教育

对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最长扣除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凭医疗票据及相关资料,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最长扣除240个月。

住房租金

根据城市类别,每月扣除标准分别为1500元、1100元、800元

赡养老人

对独生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每人分摊额不能超过1000元。

纳税人需要在年度首次享受时,将相关信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向任职单位申报,由单位在预扣预缴时办理扣除。

4. 其他扣除

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这些扣除同样在规定限额内据实扣除。

个人所得税按月预扣预缴示例

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计算案例:

假设小明在A公司工作,2025年每月工资收入均为12000元。每月个人缴纳“三险一金”合计2000元。小明有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

1. 一月份的计算:

累计收入:12000元 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 累计专项扣除:2000元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000 - 5000 - 2000 - 2000 = 3000元 对照税率表,3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 × 3% - 0 = 90元 本期(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90 - 0(此前无预扣) = 90元

2. 二月份的计算:

累计收入:12000 (1月) + 12000 (2月) = 24000元 累计减除费用:5000 (1月) + 5000 (2月) = 10000元 累计专项扣除:2000 (1月) + 2000 (2月) = 4000元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2000 (1月) + 2000 (2月) = 4000元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24000 - 10000 - 4000 - 4000 = 6000元 对照税率表,6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6000 × 10% - 210 = 390元 本期(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390 - 90 (1月已预扣) = 300元

3. 三月份的计算:

累计收入:24000 (1-2月) + 12000 (3月) = 36000元 累计减除费用:10000 (1-2月) + 5000 (3月) = 15000元 累计专项扣除:4000 (1-2月) + 2000 (3月) = 6000元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4000 (1-2月) + 2000 (3月) = 6000元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6000 - 15000 - 6000 - 6000 = 9000元 对照税率表,9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9000 × 10% - 210 = 690元 本期(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690 - 390 (1-2月已累计预扣) = 300元

从以上示例可以看出,由于累计预扣预缴法,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可能月份的应预扣预缴税额会发生变化,甚至在年底工资收入较高时,可能会跳入更高的税率档次。

特殊情况下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

1. 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

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若选择单独计税,则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但不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新入职员工或年中离职员工

新入职员工从入职当月开始计算累计预扣预缴,之前的月份减除费用等均按0计算。离职员工则按实际工作月份进行累计计算,离职后不再预扣预缴。

3. 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如果纳税人在一年中从两处及以上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通常只选择一处单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对于多处取得的所得,各单位都会分别按月预扣预缴,但最终需要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将所有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清缴的重要性

由于按月预扣预缴是基于累计原则,可能无法完全精确地反映纳税人全年的实际纳税义务(例如,专项附加扣除可能在年中才申报,或者有其他零星所得未预扣)。因此,国家规定,居民个人在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时,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将全年综合所得合并,减去年度累计的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各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再减去全年已预扣预缴的税额,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清缴是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最终结算”,能够确保税负公平合理。

总结

理解【个人所得税按月预扣预缴税率表】及其背后的“累计预扣预缴法”对于每一位工薪族都至关重要。它不仅影响我们每月到手的工资,也关系到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补税或能够享受退税。通过掌握税率表、各项扣除标准以及计算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确保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如有复杂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按月预扣预缴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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