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雪球App,作者: 董秘一家人,(https://xueqiu.com/5653226222/211357311)
问:公司的财务总监可以空缺多久?
答:7年!
问:那会不会有什么危害?
答:呵呵,你想多了。
……
01
2月10日,上市公司垒知集团在就财务总监长期缺位说明公司内控的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时表示,公司前任财务总监林千宇女士于 2015 年 4 月离职后,由公司董事刘静颖女士代理上述岗位。在刘静颖女士代理上述岗位期间,公司通过社会招聘、内部选拔的方式选拨合适的人选,但由于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系统组织、实施和监督,是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产生与披露的重要负责人,公司对财务总监的聘任较为慎重,董事会在聘任相关人选前将实施严格的考察程序。因此,自上任财务总监辞职后,公司暂未选聘到合适的人选,暂由刘静颖女士代理财务总监的工作。
尽管公司在上任财务总监离职后未正式聘用专职财务总监,但在刘静颖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期间,在公司董事会带领下,公司管理团队相关人员尽职尽责,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团结协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财务工作的质量和规范性不受影响,保障公司各项定期报告如期落实和披露,切实保证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亦采取了有效的手段确保财务总监相关工作的实际履行。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了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财务等其它职能部门相互独立;公司财务部设有部长,负责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公司未选聘财务总监的事项未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此外,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鉴证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此,财务总监缺位未导致公司内控的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
跟随马斯克12年的女助理玛丽布朗,提出加薪,也觉得活干的好,可以拿到顶级高薪。但没想到马斯克却开除了她,理由是当她提出加薪时,马斯克先是让她休假两周,等她两周休假回来后,马斯克发现这两周助理没在,似乎也没有影响到他正常办公,那为什么还要聘请她,还给她加薪?直接开除不是更好!
如此看来,垒知集团的老板想必也是个狠人。
02
长期以来,财务总监在上市公司高管序列里属于比较特殊的一位,虽为上市公司重要高管之一,却极少抛头露面。这固然与其职业特点以及相关法规有关,但他们掌握着上市公司核心机密,对公司的家底最为熟悉,却是不争的事实。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基于财务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将直接影响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过往的行政处罚案例情况来看,财务总监比董事会秘书更容易被处罚,且财务总监的处罚幅度远大于董事会秘书。
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证监会及及其派出机构2023年作出的处罚决定案例中,有49家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共65名财务人员收到行政处罚,15名财务人员被市场禁入。在上述被处罚的案例中,主要涉及的违规类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案例,针对违规的公司全年共计开出罚单47起,处罚相关财务人员63人;一类是涉及利用他人账户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的案例,全年开出罚单2起,处罚相关财务人员2人。
你勤勤勉勉的工作,一路上都在打怪升级,到最后还发现没那么重要,真是扎心!
03
不过,类似上述的案例毕竟是少数。班长也梳理了近年来因为公司财务总监岗位空缺,而收到来自监管部门的关注函的问题。请有关公司举一反三,及时补齐短板,防止因小失大。
1、赛伦生物,反馈问题: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23年2月29日于梅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成琼自2023年9月开始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成琼无财务相关背景。请发行人说明:申报前更换财务总监的原因,2023年2月29日至2023年9月10日发行人财务总监职务由谁担任,发行人财务工作是否正常进行、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2、华纳药厂,反馈问题:请发行人说明财务总监离职的原因、目前就职情况、目前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股权关系,财务总监的离职与发行人2018年3月自中国证监会撤回发行申请是否存在联系,财务总监离职是否影响发行人财务内控。请保荐机构核查,说明核查方法及依据,发表核查意见。
3、慧捷科技,反馈问题:根据申报材料,2017年和2018年,公司两任财务总监离职,财务总监在报告期内变化较大。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财务总监的变动情况,财务总监的离职原因;(2)财务总监变化较大,是否影响发行人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海目星,反馈问题:发行人2023年1月财务总监更换为高菁。2023年10月,原财务总监赖源棱将其持有的发行人0.12%股权作价57.64万元转让给高菁,转让价格为3.21元/股,转让价格依据为2018年末未经审计每股净资产金额,远低于2023年6月份的转让作价。请发行人说明:(1)原财务总监赖源棱辞职的具体原因及离职去向;(2)赖源棱申报前转让股份的原因及股权转让的真实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高菁2023年1月起担任财务总监,2018年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原因,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光云科技,反馈问题: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谭光华、董事张秉豪、张兴等人曾就职于阿里巴巴等单位,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曾就职于微软、百度、盛大网络、思科、科大讯飞等单位。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高管存在一定变动,其中财务总监也发生了变化。请发行人说明:(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形,与原任职单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依据,知识产权是否涉及研发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研发人员是否违反竞业禁止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的变动情况、研发人员的教育背景、学历构成、研发经历、薪酬水平以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3)财务总监离职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董事、高管人员卸任或离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不利变化。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祥生医疗,反馈问题:根据首轮问询回复,2018年8月,公司原财务总监陶军出于家庭因素,向公司提出离职。陶军系1989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会计学专业,曾于2013年至2016年,任职于北新集团教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任高级审计师;2017年至2018年8月,在发行人处担任财务总监。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2017年聘任原财务总监陶军的考虑,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具有关联关系,相关履职经历是否具备胜任能力,陶军任职期间所负责的具体事务;(2)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公司或外部其他人员实质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情形。请保荐机构详细说明针对陶军及公司内部其他相关人员的访谈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光峰科技,反馈问题:......最近两年,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较大,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均发生了变化。请发行人说明:......(3)总经理卸任、财务总监离职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离职前在发行人领薪、享有的股权激励等情况;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加入公司前,公司原管理团队的人员组成情况;上述人员卸任或离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不利变化。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零点有数,反馈问题:报告期内发行人合计三名财务总监离职。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离任财务总监离职的具体原因及离职后去向,逐一核实离任财务总监是否对其任职期间发行人财务数据情况存在异议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形,说明发行人最近2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构成重大变动。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优全护理,反馈问题:申报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人数较多(6人)。其中,陶小虎因身体原因辞去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潘淑红被聘任为财务负责人,丁政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此外,发行人董监高薪酬水平较低。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管变动的具体原因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列表说明相关变动情况及来自于关联方或同时在关联方任职情况。(2)结合报告期内董监高变动情况、相关变动人员简历等,补充说明原财务总监离职的原因和去向,是否存在发行人财务基础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导致财务总监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是否与发行人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新任财务总监是否具备任职资格,其在关联方长期担任财务人员是否影响其独立履职,如何确保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财务独立性;丁政在发行人处离职后重新被聘任为董秘的原因......
10、华兰股份,反馈问题: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高管人员变动的情形。请发行人:(1)披露报告期内频繁更换财务总监的原因,是否存在发行人财务基础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导致财务总监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2)结合发行人高管人员的选任标准与流程、新任高管的履历,说明发行人选任新任高管的原则、依据与原因。(3)结合董事、高管最近两年的变动情况,说明其在发行人经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相关人员变动是否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及内部控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说明相关高管人员变动的背景、原因、离任履行相关程序,高管人员离任后的去向,是否与发行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商业往来或在前述各方任职。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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