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对2023年“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将《云南省审计厅审计调查报告》中对昆明市“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六个方面共19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简政放权落实方面发现的问题
1.14个部门未公布权责清单
问题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昆明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高新技术区经济发展局,呈贡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运管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城改局、区残联、区消防救援大队,东川区城管局,富民县市场监管局等14个部门未公布权责清单。
整改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4个部门已全部整改完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平台“部门权责清单——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许可”栏目中公示了本局目前仅有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对本部门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公示。
高新区:高新区于9月12日针对所涉事项,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进行调整,并于9月17日完成整改对外公布。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目前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核发、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三项行政许可事项。
呈贡区: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运管分局、呈贡区公安分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区残联、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下属单位)7个部门权责清单已在平台公示;呈贡区税务局属于垂管单位,按照昆明市税务局要求,已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了权责清单,内容包含: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监督救济、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公示事项。呈贡区信访局经梳理,无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
富民县:富民县由县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务局)牵头组织县级各部门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工作。清理后,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以《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机构改革后全县县级部门行政职权的批复》(富政复〔2023〕27号)为准,于9月24日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富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行政职权1585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处罚1436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强制51项、行政裁决2项、其它行政职权5项。
东川区:2023年10月22日,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收到《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讯即整改放管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按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示云南省州级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3年版)的通知》执行,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有9项,于2023年10月23日对接区政务服务局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进行了公示;2023年12月1日收到《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抓好城市管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整改为7项,于2023年12月2日立即对接东川区政务服务局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进行了公示。
2.将受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再次进行下放
问题情况:昆明市人民政府将省人民政府委托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的“不涉及跨州、市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事项再次委托下放到各县(区)实施。
整改情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完成整改。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23〕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云自然资规〔2023〕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下发了《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系列文件的通知》(昆自然资规通〔2023〕101号),将原下放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备案权限收回,完成了整改。并在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备案权限收回后,按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了办事指南。同时,废止了《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备案权限的通知》(昆国土资矿〔2015〕48号)。
3.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设定行政许可
问题情况: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中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证核发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类事项11项,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证)等燃气经营许可类事项5项。该局2类16项许可事项的权责清单详细信息显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设定、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燃气经营许可”是由《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设定的。审计查阅《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和《云南省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3年版)》发现,县(区)住建部门实施的上述两类行政许可分别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和“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且此2项行政许可没有子项。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上述16个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证核发”37件,办理“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到期年审”77件,办理“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1件。
整改情况:盘龙区已完成整改。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后,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两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与《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云南省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3年版)》有关事项相一致的要求立行整改,根据主项名称重新梳理了权责清单,并于10月23日上报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权责清单”板块发布。
4.权责清单制定不符合法规要求
问题情况:(1)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将“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禄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禄劝县发改局未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备案”事项纳入权责清单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呈贡区和禄劝县已完成整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事项为2010年省政府下发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昆明市行使有关经济社会行政管理权的决定》文件,将省级核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审批权下放至我市,但我市从未接到审批下放。原因:其审批系统由住建部统一管理,仅住建部、省级有审批权限及管理账号,市级无审批权限及管理账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于2023年11月19日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请予收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及各项变更工作的请示》(昆建请〔2023〕124号)。目前权责清单制定所填报的信息,均是按照省厅该项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填报的。由于我市实际无法开展此项工作,“云南省统一政务门户”将此项工作列入市级需填报的事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于2023年12月8日按照省厅在“云南省统一政务门户”填报该项工作的有关信息完成了网站要求的填报工作。已完成整改。
呈贡区:已将“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在权责清单管理平台呈贡区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栏内公示。
禄劝县:县住建局针对问题清单,及时整改,于2023年10月29日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项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完成整改。县发改局已在2023年11月20日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纳入权责清单,并在《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云南省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等各级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做到立行立改。今后要认真清查涉及自身事项,汲取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权责清单的公示工作。
问题情况:(2)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及时将已取消的“夜间建筑施工许可”事项移出权责清单。
整改情况:富民县已完成整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3〕16号)文件附件1第60项取消“夜间建筑施工许可”文件依据,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1月27日报送《关于对未及时将已取消的“夜间建筑施工许可”事项移出权责清单工作情况报告》,申请取消“夜间建筑施工许可”事项,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11月27日及时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从权责清单中删除该事项。
问题情况:(3)部分县(区)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的备案事项有严格的审核批准要求,涉及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联络员备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禄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事项。
整改情况:呈贡区、禄劝县已完成整改。
呈贡区:经整改,已完成“企业联络员备案”责任事项更新,更新后责任事项为:①备案阶段:企业自行备案;②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同时,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备案,也可以到窗口直接备案,呈贡区市场监管局不再有审核批准要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责任事项更新后,责任事项为:①备案阶段: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②事后责任:加强对备案企业产品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③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同时,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