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更新时间:2023-05-0614:43:53人浏览导读: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是:首先期两者的关系都是不一样的,一种是买卖关系,而一种是代理关系;其次两者订立合同的名义也是不一样的,一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而另一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其收入也是不一样的,经销商是商品的差价收入,而代理商是佣金收入。还有这两者在法律关系上讲也是不一样的。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是:首先期两者的关系都是不一样的,一种是买卖关系,而一种是代理关系;其次两者订立合同的名义也是不一样的,一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而另一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其收入也是不一样的,经销商是商品的差价收入,而代理商是佣金收入。还有这两者在法律关系上讲也是不一样的。
一、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是什么(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四)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
二、经销商与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一)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
1、独立的经营机构。
2、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获得经营利润。
4、多品种经营。
5、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6、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二)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
1、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2、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赚取佣金(提成)。
4、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5、供货权力较大。
三、经销商的责任权利在经销商的管理模式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人多用、一人多职的现象最为普遍。责权不明往往会导致绩效不佳、遇事相互推诿的现象。
在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今天,经销商要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营销队伍,对每个人员须充分明确其责、权、利——谁销售、谁送货等要落实到具体个人;对于交叉工作、身兼数职的人又该如何考核等,要全面形成制度化。为了有效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可尝试将市场政策下放,让员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