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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税制大改经几起?

新中国税制大改经几起?

这次税制改革虽然有合理的方面,但由于受“极左”思想、单一经济结构和“非税论”的影响,过分强调了税制的简化,使税收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经过这次改革,我国税制已改变了原来实行的多种税、多次征的税制结构。

1973年的工商税制改革

“十年动乱”(1966—1976)期间,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财政税收制度被视为“管、卡、压”的工具。因而,于1973年进行了“简化”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有:

1、合并税种。把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对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盐税合并为工商税。合并以后,对国营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对集体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和工商税所得税。

2、简化税目和税率。税目由原来的108个减为44个,税率由原来的141个减为82个。

经过1973年的改革,我国保留了12个税种,与1958年建立的税制相比,增加了新开征的工商税。从表面上看,比原来增加了一个税种,但实际上保留下来的工商统一税只对外商征收,内资企业已不适用。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屠宰税只对个人和外侨征收,对国内工商企业不再征收;集市交易税暂停征收,保留税种。这样,对国营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对集体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和工商税所得税。

可见,经过1973年的税制改革,我国的税制结构已从复税制转向单一税制,税收只是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形式,其他作用已基本消失。

1979—1993年期间,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始全面推行改革开放政策。而原有税制已被简化得不成体系,与新形势相距甚远,亟需进行改革与重建。从1979年开始的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流转税制度。先后开征了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一些地方工商税收,从而取代了原来的工商税。

2、建立健全所得税制度。先后开征了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 户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

3、建立健全财产税、资源税、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奖金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4、在涉外税收方面,先后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与重建,我国建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的包括30多个税种的较为完整的税收体系。

1994年的税收制度改革与完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们的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有的税制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1994推出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税收制度也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的指导思想,建立了基本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体系。

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流转税制的改革。以推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中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三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统一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2、所得税制的改革。合并内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按经济成分设立的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为一个企业所得税;取消国营企业调节税和税后上缴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统一个人所得税。将原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

3、调整、撤并和开征其他一些税种。如:调整和完善资源税,恢复并扩大征税范围,将盐税并入资源税,使资源税成为对矿产资源普遍征收的税种。开征土地增值税,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等。屠宰税、宴席税作为保留税种,下放管理权限。

经过1994年的改革,税种设置由原来的32个简化为23个,初步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统一。

新一轮税制改革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做出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明确了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围绕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政府分配方式、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目标,在保持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的前提下,适应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分步对现行税制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改革。

一、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投资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金。此项改革的试点工作已于2004年9月1日正式东北老工业基地启动。包括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汽车、船舶、高新科技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工业等八个行业率先实行了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期新增机器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金。

二、完善消费税。对税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将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一些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

三、统一企业税收制度。包括统一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税前成本和费用扣除标准、税率、优惠政策等多方面的内容。

四、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应当更加合理,税率也需要适当调整。

五、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六、完善地方税制度。结合税费改革对现有税种进行改革,并开征和停征一些税种。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七、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的税率,并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2004年初,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五年内取消农业税”。到2005年初包括西藏自治区在内,已有25个省份提前取消了农业税,这是中国赋税史上的一件大事。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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