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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调整为3%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调整为3%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乐居买房2023-12-01 14:32:39

据辽宁日报12月1日相关报道,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正式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调整方案规定如下:

一、我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

二、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此前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并就制定依据和主要考虑方面作进一步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至5%。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税率幅度内提出”。

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调整为3%,即:居民住房契税税率按照法定最低限3%执行;居民承受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其他房屋、土地,以及单位承受房产、土地的契税税率由现行的4%降至3%,与居民住房契税税率统一为法定最低契税税率,主要是考虑在法定税率范围内将我省税率降至最低,进一步减轻单位及个人契税负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中关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的优惠税率,辽宁省仍从其规定。

以沈阳为例,调整后契税标准为:

1、家庭购买首套住房:90㎡以下按1%征收,90㎡以上改善按1.5%征收;

2、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90㎡以下按1%征收,90㎡以上按2%征收;

3、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普通住宅按3%征收,非普通住宅由4%调整为按3%征收。

调整后,居民在购买3套及以上住房时,则不再根据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进行区分缴纳,契税税率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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