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关于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的公告
公告〔2018〕10 号
为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实施,实现海关通关全部单证无纸化和全流程线上办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8年1月19日起,在上海海关和南京海关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现公告如下:
一、选择以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在税费支付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也可以向海关申请打印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
二、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与海关打印的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同等效力。
三、参与试点的业务现场范围,由上海海关和南京海关确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月16日
《海关专用缴款书》自主打印操作指南
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与海关打印的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同等效力,如企业在向税务部门进行相关抵扣事宜遇阻时,可向其出示以上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0号公告。
企业自主打印海关税单(海关缴款书)操作指南如下:
1、通过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登录“互联网+海关”网站首页。
2、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用户登录界面,持卡企业使用操作卡登录账户。
3、持卡企业用户登录账户后,点击“电子税单打印”按钮。
4、用户可根据报关单号、税单号和缴款日期区间查询税单。
5、按税单号查询、打印税单
税单自主打印注意事项:
一、用户需持有企业的电子口岸IC卡进行税单查询和打印。
二、打印地址:“互联网+海关”( http://online.customs.gov.cn)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电子税单打印 模块。
三、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逐张打印税单或使用旭诺税单管理系统批量打印、导出电子版海关税单。
四、企业打印海关税单需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纸张为A5或B5纸。(版式化税单上有海关电子章,需要用彩色打印机才能在打印时体现出来)
五、所有征税方式均可实现自主打印税单。
六、有滞纳金、滞报金、缓税利息的税单不能打印,可前往海关现场领取。
七、2018年6月12日以后付税的单证才能实现自主打印,之前付税的单证不能打印。
八、双抬头缴款书可以在系统中正常显示。
《海关专用缴款书》自主打印热点问答
一、 无法查询到税单数据?
解决方法:
1、确认读卡器插入的IC卡是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企业的IC卡。
2、当根据税单号和报关单号查询不到数据时,请尝试清除浏览器缓存(方法:同时按ctrl键+shift键+delete键,点删除),并刷新页面(按F5)。
3、按时间范围查询税单较长时间无结果时,建议改用按报关单号或税单号查询。
二、 查询到税单,但是操作栏的查看和打印按钮为灰色不可选中状态
解决方法:
1、确认报关单的申报关区是否已经开展税单打印改革试点。目前,这项改革试点正在推进过程中,部分海关尚未开展试点,相关税单都无法查看或打印。
2、系统仅支持查看和打印电子支付税单,确认税单是否为电子支付。
3、电子税单的生成需要一定时间(从支付到生成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建议支付成功后间隔一定时间后再进行打印。
三、 税单打印系统无法访问或者电子税单打印页面黑屏
解决方法:
请尝试清除浏览器缓存(方法:同时按ctrl键+shift键+delete键,点删除),并刷新页面(按F5)。
四、 是否支持导出PDF电子档海关税单留存?
解决方法:
互联网+海关平台不支持电子海关税单导出和下载,企业可通过旭诺海关税单管理系统批量导出海关缴款书电子档。
南京旭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号召,基于互联网+云数据技术,为进口企业提供更加高端的海关税单/缴款书打印、申报、稽核预警一体化服务。关务部门可通过旭诺信息税单管理系统实现更加便捷、智能的海关税单管理,大幅提升工作效率。旭诺信息还可将财务部门冗余的海关缴款书手工录入申报工作转变为高效、智能的一体化流程,避免了人为操作带来的错误申报、漏报、超期等诸多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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