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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今起实施!四川统一契税税率,个人购房契税优惠仍延续

契税法今起实施!四川统一契税税率,个人购房契税优惠仍延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于2023年8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并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年来,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税种的陆续立法,充分体现了国家构建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的决心与信心,税收法制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推进。

契税法的实施

会增加缴税负担吗?

9月1日,政事君从四川省税务局获悉

不仅不会增加纳税负担

四川部分地区还会降低负担

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契税法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5%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四川省已明确契税税率确定为3%。按之前规定,四川各地有3%、4%两档契税适用税率,这次立法全省21个市州适用税率全部确定为3%。

契税法实施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依然延续执行。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据四川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李岚介绍,契税法延续了现行税收优惠,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夫妻离婚分割、企业改制重组等税收优惠均继续执行,经授权四川对土地房屋征收征用、不可抗力灭失住房情形予以免征,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这些税收优惠。

据悉,契税法对征税范围、减免税、申报缴纳等进行了完善,对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进行了优化,新税法实施后,纳税人办税将更加便捷,税务部门征管将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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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需缴纳契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契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规定,四川省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我省遂宁、雅安等地契税适用税率也都随之下降了。

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来源:四川税务

编辑 周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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