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度的税前扣除项目中,新增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养老金”两项,一起来重点了解一下这两项税前扣除的政策吧~
0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一)适用对象
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
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中所指的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二)扣除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三)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金额在父母之间的分配方式
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02个人养老金扣除(一)政策详解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二)优惠内容及扣除标准
1. 缴费环节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2. 投资环节
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 领取环节
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三)享受凭证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一般情况下,每月8日起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下载上月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3〕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7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