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三方协议签订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根据引导按照不同的签约方式进行操作:
(一)全程网签
纳税人确认户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阅读重要提示后提交申请,通过电子税务局将协议电子信息发送至相关开户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信息系统自动对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将电子协议信息进行保存,并返回签订成功回执,协议生效。
(二)纸质签约
纳税人确认户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阅读重要提示后提交申请,自行打印一式二份协议书,按照要求加盖印鉴,并持协议书至开户银行确认信息。开户银行人工审核办理,加盖业务印章后将其中一份协议交纳税人,另一份自行留存。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根据协议书登载内容确认银行账号信息,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发起协议验证,验证成功后协议生效。
二、业务前提
(一)全程网签
1.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并开通账户且状态为正常(不含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
3.三方协议的开户银行为网签上线银行;
4.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同名;
5.三方协议为新增。
(二)纸质签约
1.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并开通账户且状态为正常(不含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
3.三方协议的开户银行非网签上线银行;或者开户银行开通网签功能,但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不同。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四、“全程网签”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中的“其他服务事项”菜单,点击“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进入办理页面。
点击“新增”按钮,进入税库银三方协议申请界面。
缴款(费)账户账号中选择需要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账号信息。
系统将根据纳税人已登记的存款账户信息自动带出相关数据。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根据选择签约的银行是否为网签银行进行提示,如果签约的银行已开通网签功能,则可以办理三方协议网签业务;未开通网签功能的银行无此提示,只能选择纸质签订。
可根据实际业务选择“同意网签”按钮。
输入CA证书密码。
输入完CA证书密码,点击“验证”,系统自动发起三方协议网签流程。网签成功以后,系统会弹出验证成功的提示框。
网签验证失败的,提示示例如下:
返回三方协议主页面,对于网签失败的三方协议信息,点击后方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