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深圳考区考试退费安排的通知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深圳考区考试退费安排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3〕3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会〔2023〕7号)及《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深圳考区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深圳考区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退费对象

已于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并审核通过参加延期考试申请,后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12月4日举行的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深圳考区考试的考生。

二、申请方式

考生须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2023年度中级延考退费申请”页面,填写正确、有效的退费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

考生须提供个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 如:我市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居住地所在社区(或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退还报名费的考生应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提交的退费信息,所填写的收款人和收款账号信息必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填写开户银行时应明细到××银行××市××支行(或营业部)。

(二)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并申请退还报名费的考生,经审核后,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未在2023年12月15日至20日期间申请退还报名费的考生或提出申请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无法延长1年。

(四)咨询电话

市财政局:0755-25595033、25594761、83256125、83256129、23067203、25935727

罗湖区财政局:0755-82281095

福田区财政局:0755-82918390

南山区财政局:0755-26662570

宝安区财政局:0755-27752148

龙岗区财政局:0755-28922146

盐田区财政局:0755-25552417

龙华区财政局:0755-23338409

坪山区财政局:0755-85211499

光明区财政局:0755-8821183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附件:个人情况说明(参考模板)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1.附件:个人情况说明(参考模板).doc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