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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有几种做账方法?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有几种做账方法?

很多人问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怎么做账?

小编心想,这个怎么做账还用说吗?准则制度不是规定的清清楚楚的嘛,但凡学过会计的都知道固定资产怎么入账,不就是分了固定资产确认入账,后续折旧记账等嘛。

但是事情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我详细问了一些朋友做账方式,对于满足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得到了目前三种主要的入账方式。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11月购进一台办公设备。

1、金额10万

2、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

3、折旧年限:5年

4、预计净残值 0

5、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

2023年11月的三种做账方式

第一种做账方式: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第二种做账方式:

借:固定资产 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同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10万

贷:累计折旧 10万

第三种做账方式

借:固定资产 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2023年12月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0.17万

贷:累计折旧 0.17万

以上三种做账方式,你们觉得哪个对?

你让我回答,我肯定是说第三种对。

但凡学过会计的都知道,什么情况要应该确认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确认后后续应该如何计量?

会计核算讲的是什么,是真实的反映经营业务,一项资产为什么确认 固定资产,因为它并不是持有用于出售的,其持有是为了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的,所以其价值是在持有期间逐步的分摊到当期利润的,具体体现在做账就是按一定期间折旧。

那么很显然,第1、2两种核算方法,实质上都并不符合准则的规定,一个根本不确认为固定资产,一个确认为固定资产,然后一次性计提折旧。

两者的共同点都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实质上并不满足核算的目的,这样核算出来的会计信息是失真的。

那么为什么又会出现这种核算呢?

难道大家都没学过会计?

不是, 出现这种核算最主要的原因说白了就是在用税法的思维在进行账务处理。

最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规定,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后面,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现在还有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一、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税法上的相关规定允许一次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也就是这句话,让很多会计同行开动脑筋,做了上面的分录。

很显然,这样做肯定是不符合准则规范的,做账还是要按照会计规定,不能按税法要求来做账。

但是现在你告诉二哥,我就是这样做了,我也不打算改了,而且你告诉二哥,这样做我还免于增加税会差异,免得汇算清缴填表的麻烦。

你问我有没有税务风险?我汇算应该怎么填表?

好吧,那我也说句实话,你如果真这样干了,说实话,会计核算方面如果你是小公司,真没人管你,你如果是大型公司,特别是上市企业,其实每年都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你这样做,审计师绝逼让你调账,那是必须严格按照准则,按照企业确定的折旧方法处理的。

不能你说我今天买设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就直接计入。

至于私人小企业,说实话真的没人干涉你怎么做账,你主要考虑的是税务风险,这样干有税务风险吗?

很显然,没有,为什么呢?

因为你就是按照税务的方式在做账,税法上允许你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一次性扣除,你会计上一次性记账计入了成本费用,并未违反税法规定,也没有少交税或者多交税,自然不存在税务风险。

你的问题其实就是做账不按准则,不符合实际资产价值按适用价值分期影响利润的实际情况,会计利润会失真,但是说实话,这些对一些小公司根本不是问题,会计利润失真?说实话,挣了多少钱老板心里比你清楚,报表利润失真?不存在的,老板只看真金白金,在他心里花出去的就已经是成本了。所以小企业真没人在意这个,做就做了呗,没税务风险就行了。

那么这样做的话,汇算清缴怎么完成呢?

注意,两种都不涉及调整,你会计核算和税法保持了一致了,没有税会差异,还调整啥。

第一种直接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的。

这种你连A105080资产折旧表都不用填,你账上都没固定资产了。

第二种,你计入了固定资产,还一次性折旧了,那你填A105080时候也如实反映上。

会计折旧和税收折旧都是10万,也不存在纳税调整。

其实感觉也倒是省事了。

当然,如果税法一次性扣除的政策没有了,你还这样处理,那自然是需要调整的,因为没有了一次性扣除的政策,税法是有个最低折旧年限的。

那你会计再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实际上税务是必须按照最低折旧年限折旧的,那汇算清缴时候你就需要纳税调增了。

当然这个时候我估计大家又会直接按税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来折旧了,总之就是我是小企业,税法咋规定,我就咋做账,尽量不产生暂时性税会差异就行。

来源:二哥税税念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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