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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简化财务报销手续的通知(六)

关于进一步简化财务报销手续的通知(六)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解决财务“报销繁”难题,我们在认真分析财务报销流程、所需原始凭证、最新财经政策等财务报销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财务智能化实际情况,对通过智能报销平台提交的预约单进一步简化财务报销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满足条件的智能报销预约单可不再提交纸质报销单及附件

通过智能报销平台提交的预约单,且预约单已完成了负责人审批流程的,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可无需再到计财处提交纸质预约单:

1、预约单涉及的发票均为电子发票

2、暂借款

备注:智能报销平台会自动判断报销单是否满足条件,对于满足条件的预约单,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出现如下提示信息:

二、简化科研经费智能报销预约单审批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绿色通道”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2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在科研项目经费报销中(科研项目经费的内涵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准),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故科研项目经费的报销事项均应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审签。

三、简化智能报销预约单对发票外其他报销要件的要求

1.合同

报销时需要提供合同的业务,通过智能报销平台上传清晰的电子版合同即可,原件由经费管理部门(科研项目组)存档备查。

2.合同以外的其他报销要件

基本科研业务费购买/维修/租赁资产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租赁/维修申请表》、西南交通大学外拨合同签订审批表、会议审批表、接待审批单、特殊事项说明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报销要件,仅需通过智能报销平台上传其清晰的电子版即可,原件由经费管理部门(科研项目组)存档备查。

合同或附件电子版的上传方式如下图所示:

上述事项自2023年4月18日起正式实施。

四、未使用智能报销平台的预约单仍按原要求执行,原网上预约报销系统拟于本学期末停用

五、咨询电话

网上报销系统咨询电话:66367947范老师,66367944潘老师,66367596苟老师,66367942谭老师。

智能报销系统操作指南:https://cwc.swjtu.edu.cn/info/1131/3063.htm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文科建设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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