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您好! 现就有关个人房屋出租相关税收政策告知如下: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若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按3%征收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按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5. 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需结合出租方实际情况确认处理,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一步咨询。
租房备案要缴税吗<澳洲租金收入收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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