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预算报告
财务预算报告:是指反映企业预算年度内企业资本运营、经营效益、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事项等预测情况的文件。 具体来说,企业应当在组织开展内部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资委统一印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要求,编制上报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年度财务预算报表;
(二)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说明;
(三)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表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年度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包括:
(一)境内外子企业;
(二)所属各类事业单位;
(三)各类基建项目或者基建财务;
(四)按照规定执行金融会计制度的子企业;
(五)所属独立核算的其他经济组织。
企业应当对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及财务预算管理有关情况进行分析说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说明应当反映以下内容:
(一)预算编制工作组织情况;
(二)预算年度内生产经营主要预算指标分析说明;
(三)预算编制基础、基本假设及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
(四)预算执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响预算指标事项说明;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开展所属子企业开展财务预算报告收集、审核、汇总工作,并按时上报财务预算报告。企业除报送合并财务预算报告外,还应当附送企业总部及二级子企
业的分户财务预算报告电子文档。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的财务预算数据应当并入二级子企业报送。级次划分特殊的企业集团财务预算报告报送级次由国资委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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