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
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注:
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Q1: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
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A: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Q2:
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
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A: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Q3: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
可以变更吗?
A: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Q4:
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
可以享受扣除吗?
A: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Q5:
一个纳税年度内,
纳税人同一子女存在升学等情形,
怎么填写子女教育相关信息?
升学时要作信息变更吗?
A:纳税人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按照填表时子女受教育情况填写。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了升学、转学等情形的,纳税人应当进行信息变更。
Q6:
填报子女教育支出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A: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
(2)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Q7: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A: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Q8:
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
是否需要填写
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A: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Q9:
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A: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Q10:
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
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A: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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