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术】浅谈撰写审计报告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对象实施审计后所出具的一种审计文书,是审计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和审计工作的最终产品,是反映审计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的一个主要载体,是整个审计业务的核心,它体现了审计项目计划立项意图的实现情况,沟通着审计组与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与党政机关、审计机关与社会等各方面的关系, 审计报告的质量直接影响审计成果的运用效果。
结合本人十多年的审计实践,对如何撰写审计报告形成了自己的一些体会和见解,概括起来就是“四要四不要”,四要就是结构要有层次、表达要简明、依据要严谨、语言要通俗;四不要就是不要华而不实、不要逻逻辑混乱、不要越权发挥、不要含糊其词。
一、结构要有层次。审计报告内容丰富,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必须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才能让阅读者快速的了解报告全貌,捕捉核心要点。
(一)从整体上来讲,问题的排列要条理清晰有层次。一般来说应根据问题的重要性程度,按照重要优先的原则依次排列。第一顺序是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第二顺序是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顺序是财务管理、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第四顺序是会计记录和会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从具体到每个问题来讲,也要条理分明,语句连贯,才能把事实讲清楚。每个问题应当按照四个步骤来写:第一个步骤是叙述违法违规事实,就是把审计所发现事实情况实事求是地表述出来;第二个步骤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讲明问题产生的原因,但不是所有问题都要阐释原因;第三个步骤是对问题进行定性;第四个步骤是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或提出改进的建议。
二、表达要简明。审计文书实质是法律文书的一种,简明扼要是法律文书的共性。撰写审计报告要以少寓多、简洁为贵,用最少的文字、最短的篇幅表达最丰富的内容,切不可冗长,总怕别人看不明白,画蛇添足。对读者一看就明白的一定要少用笔墨,当然对读者容易模糊的可多用笔墨,力求简繁合理、简明扼要无废话。同时要避免数字连串、专业术语连篇的游戏式的表述,防止让人越看越糊涂,摸不着头脑。此外,还应多用短句或长短结合的句式,以增强审计报告的简洁性。
三、依据要严谨。审计机关代表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执纪执法,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代表着国家依法从政的形象。因此,审计过程中的处理依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执行。可是许多审计报告却把法规的所有条款都罗列上,法规引用的针对性不强。还有些审计人员政策法规把握不准,责任心不强,在审计报告中引用过时或失效的法律法规作为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造成了审计质量风险。有的报告对所引用法规的表述不规范。引用法规应写明发文机关、文件标题、文件号三个要素,但有些审计报告在引用法规时只写文件号,不写发文机关和文件名;或者只写发文机关、文件标题,不写文件号。还有的审计报告存在错误的引用法律法规的现象。如:有的审计报告反映违反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财务问题,引用的却是预算法中有关“按照预算用途”或“无预算列支”的规定;有的报告在处理专用资金用于购置小汽车、弥补正常经费不足等本属预算管理的问题时,以“未见有关部门批准”为由,引用审批管理的法规,给被审计单位一种执法执纪随意性感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四、语言要通俗。审计报告的阅读者一般不会亲自参加审计项目,对写在审计报告里的一些术语、简称等词语是不易理解的,因此审计报告撰写者应在报告中使用清晰易懂的词语,专业术语通俗化,提高审计报告的可读性,最大限度发挥审计报告揭示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功能。
五、不要华而不实。审计报告不同于一般性的总结报告、工作汇报和典型经验材料,不能有任何夸张的成分在里面,而应当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尽可能用平实的语言,实事求是地来叙述情况和反映问题。当前,审计报告中的空话套话现象还均有不同程度地存在,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主要业绩部分,空话套话现象仍比较严重。如何戒除“空话套话”,一是要练就一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火眼金睛”,不断提高自己总结提炼升华的能力;二是要多写多练,在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上下功夫,力求使文字表达既流畅又简练;三是要树立创新意识,增强创新本领,在起草审计报告时要避免长篇累牍、陈词滥调。
展开全文六、不要逻辑混乱。审计报告不是资料的简单堆积,更不是问题的任意罗列。因此,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审计人员应对审计获得的资料认真斟酌、反复推敲,精心设计好撰写提纲,按照公文要求分清段落,突出层次性,增强报告的内在逻辑性。在语言方面,既要概念明确、判断正确、推理合乎逻辑、造句符合语法,又要做到意尽言止、无弦外之音;在词语方面,词的内涵必须清晰、不能模糊,词的外延要作必要的限制。同时,要注意准确把握句子间的逻辑关系,避免先后颠倒、逻辑关系混乱。
七、不要越权发挥。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超越审计范围的评价不仅影响审计效果,也增大了审计风险。在对审计对象进行评价时,一定要从审计角度出发,把握好“度”,切忌“超职能”发挥。要做到“三不评”,即对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的事项不评,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评,审计中未涉及的事项不评。不能把工作总结、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等审计证据以外的资料作为评价的依据,更不能对政治素质、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进行评价,如有的审计评价出现“政治清明、作风过硬、工作勤奋”等用语,都是不恰当的,应注意克服。
八、不要含糊其词。审计报告表达的审计结论,既关系到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又关系上级领导的正确决策,还关系到审计单位及审计工作者的声誉。因此,审计的问题一定要板上钉钉,有根有据,容不得半点含糊。由于审计是依法审计,所以应当做到“疑罪从无”,对于无法确定和无法定性的问题,不能作为问题写到审计报告中。此外,要做到不含糊其词,还要求在审计报告写作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对措辞进行推敲,以求确切、适当。即使对一些尚未核实的问题,也不能用“可能”、“也许”、“大概”等模棱两可、难以明确责任的词语;对一些已查实的问题应用肯定的语气,以示负责;对应当肯定或否定的问题,决不可用含糊其词、含有歧义的词语来表达。来源:网络 作者: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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