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大考生:
原定于9月3日至5日举行的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举行。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按照财政部安排现定于2023年12月组织一次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于2023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共2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12月3日至4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一)2023年11月28日,开始打印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
(二)2023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3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数据。
三、其他事项
(一)保定考区统一组织延期考试。如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可为考生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选择退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申请退费。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
(二)确认参加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