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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关税及清关事项<进口整车税率>

关于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关税及清关事项

原标题:关于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关税及清关事项

一、乌兹别克斯坦进口关税:

1.果菜、饮料、皮革服装、化装品、汽车、电视机、摄影器材、娱乐用品等52种商品征收平均税率为20%的进口关税

2.其余商品进口关税一般为合同价值的1%

3.部分商品还征收消费税

二、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对外贸易中,将商品进口国分为三类,分别给予不同国家的进口税率政策,利用关税税率调节乌国内生产、制造、消费导向。以下三类国家享有乌兹别克斯坦不同税率标准,建议相关进出口贸易商注意和借鉴:

1、对免征进口货物关税的国家有:

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吉尔吉斯、土库曼、格鲁吉亚、摩尔多瓦。这些国均为独联体成员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订过自由经济区协订,相互均免征进口关税。

2、按现行进口税率表缴纳乌兹别克斯坦进口关税的国家有:

奥地利、比利时、英国、匈牙利、越南、德国、希腊、丹麦、印度、爱尔兰、西班牙、意大利、韩国、中国、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巴基斯坦、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美国、土耳其、芬兰、法国、捷克、瑞士、瑞典、爱沙尼亚、日本。这些国家与乌签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协定,商口进口至乌国需按现行税率支付关税。

3、除以上国家外,其它国家的进口货物,或商品的原产地同为这类国家,即使通过其它国家转运至乌兹别克斯坦,都需征收双倍进口关税。

4、虽然,乌兹别克斯坦不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采用世界贸易组织特惠税率制度(世贸组织所规定的进口税率体制),但乌国已表达要加入的意愿,估计未来会有进一步的发展和税率调整。

三、乌兹别克斯坦清关单证主要有:

1.发票

2.装箱单

3.原产地证

4.质检证书

5.提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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