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3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9月9日至11日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 财务管理18:00-20:00 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2023年10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或居住所在考区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考区报名。
(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考区参加考试。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一)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http://czt.jl.gov.cn/ztzl/kjgl/)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内“登录”按钮,确认信息采集情况。未参加过信息采集的,请按照《吉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等流程操作。
(二)报名方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三)报名时间。考试报名于2023年6月20日12:00开始,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于7月10日18: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四)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1.用户注册。“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右上方的登录(新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