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审计,是指根据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对预算(决算、结算)书进行审计,以此作为建筑工程各项决策的参考依据。从当前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基本情况来看,主要有3种审计方式,且在实践中可能存在3种审计并存的现象,共同构筑一个完善的审计体系。
一是投资主体内部审计。投资主体内部审计是指投资方内部的审计部门开展审计活动。在这种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与投资方的利益完全一致,并且对建筑项目的了解程度更深,这既避免了审计人员与建筑承包者“合谋”抬高工程造价价格,又通过审计更好了解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从而为强化工程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是建筑承包单位内部审计。这种审计可以帮助承包单位真实、准确地了解整个工程成本结构,从而为成本节约奠定基础,也可以更为科学地帮助建筑承包商编制预算书,对于提高中标概率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是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如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由于集中了大量的专业人才,且长期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从而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发现工程造价中隐藏的一些问题,对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不仅涉及到多个主体,而且审计的专业性较强,持续时间较长,因而加大了审计的难度。从实践来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挑战。
(一)审计技巧有待加强。首先,审计方法运用不合理。建筑工程造价常用的审计方法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比较审核法等,在审计过程中,部分审计人员过多采用全面审核法,依托设计图纸重新计数工程量,而比较审计法等审计方法由于技巧性相对较强,且容易被认为是“偷工减料”的审计,在审计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