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3〕5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4号),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将于2023年5月18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79项商品,延长税委会公告〔2023〕4号规定的排除期限,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pdf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
序号 EX① 税则号列② 商品名称
1 25070010 高岭土
2 25120010 硅藻土
3 25199091 化学纯氧化镁
4 25262023 已破碎或已研粉的天然滑石
5 25309020 稀土金属矿
6 26161000 银矿砂及其精矿
7 ex 26169000 黄金矿砂
8 ex 28046190 其他含硅量>99.9999999%的多晶硅(太阳能级多晶硅、多晶硅废碎料除外)
9 28100020 硼酸
10 28181090 其他人造刚玉
11 28401100 无水四硼酸钠
12 28401900 其他四硼酸钠
13 ex 28439000 贵金属汞齐
14 ex 28439000 其他贵金属化合物(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氯化钯、铂化合物除外
15 ex 28444090
其他放射性元素、同位素及其化合物(子目2844.10、2844.20、2844.30以外的放射性
元素,同位素),含这些元素、同位素及其化合物的合金、分散体(包括金属陶瓷)、陶
瓷产品及混合物。以下除外:铀-233及其化合物(包括呈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
形态的各种材料);氚、氚化物和氚的混合物,以及含有上述任何一种物质的产品[氚- 氢原子比>1‰的,不包括含氚(任何形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