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中金固收·资产证券化开启ABN碳中和之路<生活中资产证券化的例子>

中金固收·资产证券化开启ABN碳中和之路

作者

程 昱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7070005  SFC CE Ref:BON965

杨冰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5120002   SFC CE Ref: BOM868

陈健恒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1030011;SFC CE Ref: BBM220

事件

2023年3月29日至30日,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正式发行,这是交易商协会3月18日发布《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后银行间首只公开发行的碳中和ABN产品,标志着中国碳中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新的开端。

评论

交易商协会在《通知》中明确表示,鼓励企业注册发行以碳减排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等结构性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产品。对于满足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等条件的绿色项目产品提供绿色通道、统一标识、额度变更路径等便利措施,鼓励中长期产品发行。

本期报告中,我们将对已发行的碳中和资产支持票据的基本要素进行分析,并以现有绿色资产支持票据作为参考,分析未来碳中和ABN产品的发展方向。

一、首单公募碳中和ABN产品的基本要素

21三峡新能ABN001是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应收账款ABN,本期发行规模11.15亿元。

1.基础资产: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基础资产为三峡新能源集团享有的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未偿本金余额为11.15亿元,涉及发起机构的 12家子公司,24个电站。基础资产涉及项目均为风电、光伏发电即清洁能源类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其中风电(包括海上风电)项目21个,余额占比92.18%;光伏发电项目3个,余额占比7.82%。发电项目总设计容量1814MW,合计年均发电量428725.81万kWh。

入池资产的加权平均账龄为8.12个月,77.18%的入池补贴款账龄在12个月以内,账龄较短。考虑到84.79%的入池资产补贴款按先后顺序结算,应收补贴款的回收周期可能较长。现金流预测以12家项目公司提供的历史数据中各账龄周期的应收账款转换率为基础,测试出静态情况下应收补贴款最晚在2023年8月收回,加压情况下延迟至2023年11月。

入池资产余额最高的发电企业为响水长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补贴款余额2.56亿元,占比22.93%。前五大发电企业基础资产余额合计7.93亿元,占比71.11%。

区域分布上,入池资产分布在9个地区,主要集中在内蒙古和江苏,未偿本金余额合计58.68%。

2.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前期绿色能源项目的金融机构借款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子公司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关于阳江1至5期项目的固定资产借款。

3.证券端设计

产品证券端不分档,设置循环购买结构。循环期0.24年,仅循环购买1次,摊还期2.5年。产品按半年付息,循环期不支付本金,摊还期内本金过手摊还,按半年支付。预期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0日。发行利率3.97%。

4.交易结构

产品交易结构与绿色资产支持票据无明显差别。

5.增信措施

增信方面,三峡新能源集团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产品设置权利维持费机制,利息的偿付来源为三峡新能源集团提供的权利维持费。

第一个权利维持费划转日应付的权利维持费金额=信托财产当期应付税收(如有)+费用(0.26%×信托生效日资产支持票据未偿本金余额)+票面利率×信托生效日资产支持票据未偿本金余额×第一个计息期间实际天数/365;

第二个权利维持费划转日及其后各个权利维持费划转日应付当期权利维持费=信托财产当期应付税收(如有)+票面利率×信托生效日资产支持票据未偿本金余额×该计息期间实际天数/365。

因此,即使发行利率上调,利息部分表现为权利维持费增加,本金按回收款过手摊还支付,发行利率变动不会影响本息覆盖。

6.环境效益评估:定量测算并定期披露碳减排等环境效益

根据《通知》对项目评估与遴选的要求,发行人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明确给出项目的环境效益测算和环境风险评估。

根据联合赤道评估认证报告,本期碳中和ABN基础资产涉及的风力和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337.07万吨,可节约标准煤131.36万吨,减排SO₂ 801.72吨、减排NOx 836.02吨,减排烟尘162.92吨。

二、5单私募碳中和ABN产品

目前已有5单碳中和资产支持票据在银行间非公开发行,分别为21国网租赁ABCP、21申金安瑞ABCP、21新能2号ABCP、21广州公交ABN和21宜春国投ABN,合计发行规模85.65亿元。基础资产涉及风电、水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融资租赁债权、可再生能源应收补贴款、公共交通收费收益权等类型。第三方评估机构包括中诚信绿金、联合赤道和中财绿融等。优先档票面利率分别为2.99%、2.74%、3.00%、3.70%和5.50%。

三、如何看待碳中和ABN产品?

相比一般绿色债券,碳中和债的准入目录更有针对性:募集资金应全部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可持续建筑、工业低碳改造等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及偿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同时应当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做好存续期信息披露。

作为绿色债券的子品种,目前发行的碳中和ABN在基础资产、交易结构等产品要素层面与以往的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并无明显区别。相对而言碳中和ABN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评估认证报告更加标准化,并明确规定发行人需定期披露基础资产运行情况以及包含二氧化碳减排量的环境效益,可以理解为是绿色债券的“升级版”。

以绿色资产支持票据为参考,我们认为未来碳中和ABN产品将继续以基础设施收费收益权为主,包括使用清洁能源的城市轨道交通、利用清洁能源发电、供热等项目。风电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租赁收益、风电、水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等,同样会是碳中和ABN发行的重要领域。此外,化石能源企业向清洁能源转型的减碳项目、既有建筑低碳节能改造、新建低碳建筑等,同样可能成为碳中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方向。

报告原文请见2023年4月2日中金固定收益研究发表的研究报告。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