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改税的意义如下所示:
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不仅是财政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整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活经济的关键一着。这项改革搞好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基本上解决了,就可以为城市其它经济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开拓道路。具体地讲,实行利改税主要有以下好处:
第一,可以通过税收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
这次改革之后,企业只须依法向国家纳税,税后的利润留给企业安排使用。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利于国家进行重点建设和对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能够更加充分地行使自主权。
第二,可以更好地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
这次改革中,设置了几个新的税种,调整了若干产品的税率,征税办法也有所改进。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目前价格不合理所造成的矛盾,有利于企业在大体相同的条件下开展竞争。同时,还可以通过税收,对某些产品的生产进行鼓励与限制。
第三,可以给企业增加活力和压力
这次改革,在国家财政还有困难的情况下,采取了若干扩大企业财权的措施。例如,放宽了对大中型企业减征调节税的政策,给企业增加了后劲;放宽了小型国营企业的划分标准,使享受优惠待遇的小型企业数目增加;实行新的八级超额累进所得税,降低了税负等等。我们预计,由于采取以上扩大企业财权的措施,今后7年内,企业得到的好处,平均每年约可增加30多亿元。这对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搞活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加强了企业的盈亏责任,也给企业增加了压力。改革以后,企业经营得好的,就能发展;经营得不好的,就会在竞争中失败。这就能通过经济的方法奖勤罚懒,对企业进行鼓励和鞭策。
第四,可以为改革财政管理体制创造条件
在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完成以后,就可以完全按税收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范围,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使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得到比较合理的解决。这将有利于打破“条条”和“块块”的干预,实行政企分开和简政放权。
由此可见,在解决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利改税是改革的方向。这项改革搞好了,可以使企业向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向大大迈进一步,有利于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弊端,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当然,由于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是一个新事物,需要在全面试行的过程中,特别是要随着计划、价格、工资等项改革的进行,逐步加以完善。
鉴于目前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正在进行,经济情况变化很快,各个税收条例(草案)尚需在执行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拟请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以草案形式颁发试行。待执行一段时间,总结经验,加以修改后,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制定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