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美国不堪忍受英国制定的高昂且不平等的关税。
除了为国家贡献大量的财政收入,关税还能起到保护和促进国内产业发展,调节国际经贸关系,影响分配比例和消费习惯等重要作用。
因此,关税成为各国贸易关系中最受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
从古老的中华帝国被迫打开国门融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那一刻起,围绕关税产生的交涉就成为了中外关系史上的一条重要剧情线。
壹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署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英军炮火威胁下的南京城算是保住了,但清政府首席谈判代表、钦差大臣耆英高悬着的心只放下来了一半。
在耆英看来,在条约上签字纯属权宜之计。
爱新觉罗 · 耆英
他并没有过多考虑这份条约可能带来的深远影响,一心只想尽快结束这场历时两年之久的战事,送走这帮给天朝惹了太多麻烦的英夷。自己的前任林则徐、琦善等人都是朝廷里响当当的人物,却先后因这帮洋人落了个罢官问罪的下场,性命都可能不保,耆英不想步他们的后尘。
因此,他对英国提出的议和条件基本没有表示异议,对于至关重要的条约文本也没作仔细审查,甚至还没收到道光皇帝批准条约定稿的谕旨,他就急匆匆地签字画押了。
中英签订《南京条约》
战事既平,英军既去,耆英等人终于有时间仔细回想一下他们跟英国人到底签了个什么东西。他们的结论是,这是一个非常不完善的条约,许多“重要”的事情并没有讲清楚。比如说:
南京条约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个通商口岸,英国人可以在口岸经商居住。
那么这些英国人能不能住在专门的会馆里别到处乱窜?生意做完了能不能赶紧回国别在天朝长期逗留?犯了事能不能由英国政府自己处理别来麻烦天朝官员?这些关乎夷夏大防的要务怎么能不说个清楚?
南京条约
清政府要按照公正的原则制定新的关税条例并向社会公布,以便英商按规定缴纳。
什么算是公正的原则?朝廷觉得公平了,你们英国人要是觉得不公平,那还不是没用?
耆英觉得,这些事情如果不白纸黑字地规定清楚,英夷日后难免会再滋事。碰巧,远在千里外的道光皇帝也发来谕旨,要求耆英继续处理好与条约有关的善后事宜。
有鉴于此,《南京条约》笔墨未干,清政府便主动找到英方代表,就与五口通商相关的一系列具体事项进行谈判,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关税问题……
贰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进出口关税包括正税和附加税两部分。正税较轻,主要按货物的数量和船只的大小征收,但附加税较重,有时能数倍于正税,且缺少明确规范,随意性很大。
客观上来说,清政府确实需要认真整理一下自己的关税标准。但问题在于,关税政策事关国家经济主权,即便需要修订,也应当由清政府独立自主完成。
然而清政府出于对国际法的无知,竟然主动要求与英国协商制定关税条例,这等于是把中国的关税主权拱手让人!
广、厦、福、宁、上:《南京条约》后开放的五个通商口岸
想必在耆英等人看来,既然你英国人想要一个“公正”的税则,那我找你一起商量着拟一个,你肯定就觉得“公正”了吧!对于这种送上门的好事,英国侵略者自然不会拒绝。
1843年7月,耆英代表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以附件的形式,列入3个月后签订的《虎门条约》。这份《税则》给予英国人的优惠力度之大,令人咋舌:
《税则》规定了由英国商人经营的61种出口货物和48种进口货物的关税,除极个别种类外,绝大多数商品的关税都比鸦片战争前大幅度降低。例如,中国茶叶的出口关税降低了约48%,南京棉布的出口关税降低了约75%,英国棉花、白洋布的进口关税则降低了约77%。
《税则》提出了所谓“值百抽五”原则,即凡是没有在文本中列举的商品,中国政府一律按商品价格的5%收取进出口关税。这一标准远远低于世界各国的平均税率,成为日后西方列强压低中国关税的基本原则。
《税则》将中国的关税税率以条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意味着如果中国政府想更改税率,必须与英国协商修改条约,事实上剥夺了中国政府的关税自主权。
就连参与《税则》谈判的英方首席代表璞鼎查都觉得,清政府的优惠政策“竟比商人们本身所敢于提出的,还要更加有力一些”。
璞鼎查是英方任命的鸦片战争时期侵华全权代表,1843年他成为香港首任总督。
《虎门条约》及其附属的《海关税则》签订后,英国人终于满载着胜利的喜悦扬帆返航了。英国舰队前脚刚走,美国舰队、法国舰队后脚就找上门来,要求仿照英国与清政府签署通商协议。
拥有丰富“外交经验”的耆英再次作为钦差大臣主持对美法两国谈判,这回他自信已经掌握了处理类似问题的“成功”路径。
他大方地宣布,清朝政府对待各国商人向来一视同仁,皇帝陛下已经表示,之前在通商方面给予英国的优惠政策,对美、法两国一概适用!
1844年,清政府以《虎门条约》及其附属的《海关税则》为蓝本,分别同美、法两国签订了《望厦条约》《黄埔条约》。
其中《望厦条约》明文规定,倘若中国日后想变更关税税率,必须与美国政府协商并获得美方的允许。根据清政府授予西方列强的片面最惠国待遇,美国攫取的这一特权,对英、法等国同样适用。
近代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协定关税”政策就这样正式定型了。
端详着经自己之手签订的几份条约,从南京到广东一路主持谈判的耆英长舒了一口气,他总算完成了朝廷交待的任务,避免了和前任林则徐、琦善一样罢官问罪的厄运。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手中握着的,实则是打开潘多拉魔盒的钥匙。
受鸦片荼毒的中国人
关税自主权的丧失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当时西方各国往往通过提高进口关税、降低出口关税,来鼓励本国商品出口,抵御外国商品对本国市场的冲击。
1847年,法国对中国绣品征收的进口关税高达80%以上,而中国对法国绸缎征收的进口关税只有5%左右,在价格低廉、品质良好的外国商品冲击下,中国东南沿海的传统手工纺织业遭到沉重打击。
《南京条约》签订后,来自海外的大量货物涌入上海等通商口岸
在鸦片战争前,中国的茶叶与丝绸在国际市场上牢牢占据垄断地位,后来日本的缫丝业和印度的种茶业崛起,中国却没有能力调整出口税率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市场份额逐渐被日本和印度取代。
中国的关税完全失去了保护本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反而帮助列强将中国变成他们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地。
叁
贪欲是永远都填不满的。
鸦片战争后,西方侵略者虽然从中国攫取了协定关税和低税率等特权,却尤嫌不足。他们觉得“协定关税”毕竟还是要与清政府“协定”一下的,还是不够“方便”。
清政府的软弱无能刺激了列强对中国关税主权的进一步侵犯,渐渐地,一个恶毒之极的主张在列强中达成共识:他们要直接控制中国海关!
“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我国的海关制度历史悠久。
早在《周礼》中就有在国境设置专门的官员向往来商贾征税的记载。
唐朝在广州设置市舶司,负责管理对外贸易、向外国货物征税,具备了现代海关的雏形。宋、元、明三代沿用了市舶司制度,这一时期中外海上贸易发达,宋代有史料记载“市舶司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
清朝初年实行海禁政策,市舶司被废除。康熙年间,海禁解除,清政府设立江、浙、闽、粤四省海关,担负起类似市舶司的角色,我们今天使用的“海关”一词就是在这时正式出现的。
乾隆年间,为了防止外国势力在中国近海从事非法活动,清政府规定外商只能经由粤海关所在的广州口岸与中国通商,且必须委托政府特许经营的十三家行商(即广东十三行)代为办理一切货物和税收事宜,这一政策一直延续到鸦片战争爆发。
清末广州十三行
《南京条约》签订之后,行商制度被废除,清政府在五个通商口岸均设立了现代意义上的海关机构,负责人被称为海关监督。
1853年9月,小刀会在上海举行起义,占领上海县城,海关机构陷入瘫痪,西方侵略者们抓住了一个实行“改良中国关税行政计划”的重大机遇。
受太平天国运动影响,小刀会也随之起义,他们打出的旗号是“反清复明”,以上海为中心,攻城略地。1855年被清军镇压,以失败告终。
英美两国驻沪领事随即宣布,由两国领事馆代替中国海关,为英美商人办理通关手续、收取进出口关税。上海海关的权力就这样被西方侵略者堂而皇之地篡夺了!
上海局势稳定后,清政府希望从西方各国手中收回海关管理权,但豺狼吃进嘴里的肉,哪有那么容易吐出来。经过一年多的艰难交涉,清政府被迫妥协,同意由英、美、法三国各指派一名代表担任“税务司”一职,辅助上海海关监督,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海关监督所发布的一切文书,必须经过税务司的副署,否则不能生效。
西方侵略者在上海完成了他们控制中国关税行政的初次尝试。接下来,他们需要等待一个新的机会,将上海模式推广到整个中国。
机会很快就到来了。
1858年,清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一败涂地,列强趁机逼迫清政府签订新的通商条约,在关税问题上达成两项重大协议:
明确以“值百抽五”作为中国海关的统一税率。中国成为世界上关税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实际上,中国的进口税率长期连“值百抽五”的标准都没有达到。直到《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以海关关税作为对列强巨额赔款的抵押品,各国为了保障自己的那份收益,才同意中国将进口关税切实提高到5%的水平。
规定中国海关须聘请英国人“帮办税务”。此前在上海实行的外籍税务司制度被正式确定下来,第二年,清政府任命英国人李泰国(H.N.Lay)为“总税务司”,并委托他挑选各口岸海关税务司人选,西方列强终于达成了他们直接控制中国关税行政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