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申报方式选哪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更新时间:2023-04-2715:42:39人浏览导读:
依法纳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那么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申报方式选哪个?其实,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主要有两种申报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依法纳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那么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申报方式选哪个?其实,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主要有两种申报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申报方式选哪个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主要有两种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他们的区别就是,扣缴义务人申报是预扣预缴。综合年度所得自行申报就是暂时先不扣,自己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十六条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二、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三、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包括公婆吗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综上,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都是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申报方式。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申报方式选哪个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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