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三:夫妻同时享受扣除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
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购房的,可以选择一方每月按1000元额度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每月各自按50%比例税前扣除500元;婚后购房的,只能选择一方每月按1000元额度100%税前扣除。
公众号[个人所得税]提醒:填报住房贷款利息这一扣除项目时,首先要分清房子是婚前各自购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婚前各自购买的,才会涉及50%比例的选择;婚后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按100%扣。
错误四:赡养老人项目税前超额扣除。
政策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填报赡养老人项目时,所有子女税前扣除金额合计不能超过2000元/月,其中每个子女扣除金额最多不超过1000元/月。
公众号[个人所得税]提醒:纳税人要注意核对两点:一是所有兄弟姐妹赡养老人税前扣除金额合计数不能超过2000元每月;二是配偶的父母,不能作为自己的被赡养人填报扣除。
发现填报错了该如何修改呢?
如果发现填报错误,纳税人可以通过登录手机APP、网站进行自行修改,可以到各地的办税服务窗口办理。
1、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后,点击页面下方【查询】—【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就可以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或作废。
2、通过网页WEB端登录各地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网站进行修改。
3、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到税务局办税服务窗口办理。
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修改后,扣缴单位该如何更新相关信息?
1、纳税人成功修改专扣信息后,扣缴单位应在下月申报前,通过扣缴客户端软件,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中的项目页面,点击【下载更新—全部人员或指定人员】,下载最新专扣信息。
2、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薪所得按月预扣预缴,年度达到汇算条件的,办理汇缴清缴。只要纳税人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错误,扣缴单位也按规定办理扣缴申报,当事人和扣缴单位都不会受到影响。
公众号[个人所得税]提醒:6项扣除,要如实填写哦~
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恶意虚假填报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