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使用操作指南
(清算组备案与债权人公告)
第一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面。可选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或企业/农专数字证书登录两种方式。
【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企业/农专数字证书登录】首次登录请下载驱动后插入证书。确保浏览器为兼容模式。
第二步:进入登陆后首页。
第三步:选择注销公告填报。进入注销公告选择页面,点击选择注销备案/公告填报。
(公司、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填写
第四步:(1公司、2合伙企业、4农民专业合作)进入可以填写清算组备案信息。填写自然人清算组成员至少两位,填写非自然人清算组的成员至少两位。
第五步:填写完成清算组备案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按钮进入提示备案公示页面,点击确认备案后后:除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信息,其他信息备案后不能修改。申请人需要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本网站上发布债权人公告。
第六步:(1公司、2合伙企业、4农民专业合作),填写清算组备案信息并保存提交备案后才能够填写债权人公告信息。进入债权人公告页面点根据提示点击按钮“是”填写债权人信息。
第七步:填写债权人信息点击预览。
第八步:填写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按钮,完成债权人公告的公示。
(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
第九步:(3个人独资企业、5非公司企业法人)点击进入注销公告填写信息时,只需填写债券人公告信息,无需填写清算组备案。
第十步:直接填写债权人公告并进行预览保存。
第十一步:债权人信息保存,确认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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