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保被朋友圈炒作的很热,铁蛋也学习了一些内容,从HR观点、财税人士观点、法律人士的观点到方案设计思路各个方面都深受启发。其实这些对于铁蛋的日常工作没有什么帮助,公家单位都是足额、及时上交社保,也不会去考虑各种方案设计,也不会为了少交社保去裁员,因为都是公家的,没有必要。但是思路很重要,所以铁蛋要学习。有些企业必须要这么多人么?有些工作必须要自己人做么?有些工作必须要人才能做么?从用工设计到法律与财税的结合、人工与智能的结合,太多需要东西需要学习了,想想都烧脑。
昨天铁蛋又向一位保险经纪朋友学习了一些保险知识,发现现在知识全部都在交叉,做HR的在学习法律和财务,做财务的在学习HR和法律,做法律的比我们更懂财务和HR!最重要的是,做保险的已经非常认真的在学习个税了,CRS!你还在那天天拿着手机刷抖音,有时间应该看看铁蛋公众号啊,没事就随意转发一下啊!对不起,我有点不要脸了。
废话太多了,回归主题。今天说说BT项目的项目公司如果只作为投资主体,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BT业务。BT是英文缩写,“建设和移交”的意思,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投资建业务。一般情况下BT项目涉及到四个参与主体,分别是发起人、投资人、项目公司和实际建设单位四个参与主体。直白的举例子吧:某个地区的政府没钱建设公路,发起了BT模式,某个地产建筑企业与政府合作负责该公路项目的投融资,并牵头组建了一个项目公司,把公路项目发包给建筑企业施工,最后建完了政府把公路从地产建筑企业手里买回去,分期支付地产建筑的投资款和约定好的报酬。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在这个链条中项目公司是整个项目业务核心,项目公司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呢?项目公司有可能既是投资主体又是建设主体,也有可能仅仅是投资主体,主体模式不一样会计处理也不一样。今天先说简单一点的,仅仅作为投资主体时的会计处理。这种模式下项目公司把工程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在建设阶段支付的建设进度款直接确认为金融资产即可。在回购阶段项目公司应该按照与业主确定的回购基金回收本金部分,并确认建安期间投资回报。
(一)建设阶段的会计核算
1、支付项目建设款
借:长期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支付各类管理费用、银行利息
借:长期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回购阶段的会计核算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
贷:长期应收款
投资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回款时,同时确认回购期的投资收益,也就是回购期间的利息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