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的概念
1.合并财务报表: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的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提示】母公司和子公司,强调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投资性主体、非企业的组织,都可以作为主体,范围比原来企业的概念大得多。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编制中期合并财务报表的,至少应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2.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的区别
合并报表个别报表反映的对象不同反映集团整体状况反映单个主体的状况编制的主体不同母公司所有的法律主体编制的基础不同以母子公司的个别报表和备查薄为基础会计帐薄记录编制的方法不同合并工作底稿期末结账、试算平衡编制的目的不同向集团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向单个主体信息使用者提供3.合并报表的编制时点,一是合并日或购买日要编制(执行企业合并准则),二是资产负债表日要编制(执行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提示】我国合并报表的编制采用实体理论,另外还有母公司理论和所有权理论。
4.合并报表类别的选择:如果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既有工商企业,又有金融企业的,一般以集团的主业选择合并报表的类别,然后适当增加其他报表类别的相关项目。
5.合并报表的编制原则
(1)以个别财务报表和备查簿为基础编制。
【提示】根据母子公司个别报表来编合并报表,不是根据母子公司账簿来编的,这个原则导致以前年度发生的业务如果对合并报表有影响的,以后年度都要重新调整或抵销一遍。
(2)一体性原则。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将母子公司组成的集团整体视为一个大的会计主体(非法律主体),对于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内部业务处理,进行调整和抵销。
(3)重要性原则。对重要的经济业务需要抵销,对不重要的业务可以不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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