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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永信持股多家少林系公司,少林寺到底是不是企业<恒源公司是一家中型规模企业吗>

释永信持股多家少林系公司,少林寺到底是不是企业

开屏新闻消息,近日,“少林寺进军房地产”引发社会热议。

今年4月,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曾发布消息,河南铁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4.52亿元竞得郑东新区某地块使用权。天眼查APP上的信息显示,该公司的两大股东分别是河南铁投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河南沅翰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股权路径显示,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持有沅翰公司70%股权,而中国嵩山少林寺(以下简称“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又持股资管公司80%股权。

有媒体报道称,当下“少林寺进军房地产”的说法仍存捕风捉影之嫌。

但不可否认的是,多年以来,少林寺涉足商业活动的话题数次引发关注,在社会上也存在争议:少林寺是一家企业吗,少林寺有权创办或持股公司吗,释永信持股多家少林系企业合法吗?开屏新闻记者采访多位法律界人士,解读相关话题。

少林寺大概率不是一家企业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企业公示系统”),开屏新闻记者至少找到5家(处存续状态)公司由少林寺直接持股,除资管公司外,还有登封少林药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局公司”)、郑州市开元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登封少林功夫传习有限公司、登封光明顶宾馆有限公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信息

令人不解的是,资管公司和药局公司登记的工商信息显示,其股东少林寺在“股东类型”一栏被登记为“内资企业法人”,这区别于公众通常认为的少林寺是一家非营利性机构。

少林寺真的是一家企业吗?

如果说是,在企业公示系统,又为何不能查到少林寺的工商信息?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律所合伙人告诉记者,企业属于盈利性法人组织。“在国家宗教事务局官网上查询可知,少林寺属于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址为河南省登封市嵩山少林寺,负责人为释永信,在组织和机构归类上不属于企业。我理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中国嵩山少林寺,属于正常情况。”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信息

一位大学法学教授指出,少林寺在理论上是社团法人,已在宗教事务部门登记注册,原则上就不能再去市监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但现实当中,往往存在法律灰色地带。少林寺是否违规操作,同时又在市监部门登记注册过,需要进一步核实。”他还认为,少林寺作为社团法人,国家在财务方面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计监督,但如果是企业,则可以部分规避审计。

不过,接受采访的法律界人士也都表示,少林寺被显示为企业法人,很可能是登记上的错误,其大概率不是一家企业。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庭鹏说:“这属于操作上的不规范,原则上不应出现这种失误。”

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春林律师解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时,应当登记其股东或出资人的姓名或名称,并未规定对于出资人的信息全部予以登记。一般登记时,均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信息,登记机关仅作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其他非必要信息不是主要审查对象。”

北京孟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马东旭认为,股东类型信息如果存在登记失误,“严格讲不甚合规。其性质出入过大会误导浏览信息的人,少林寺可能会面临社会大众对其运作主要意图的讨论,舆论上有招致负面评论的较大可能性。”

李庭鹏等人还指出,如果确属失误,直接责任人是登记主体,即资管公司和药局公司,并非它们的股东少林寺。

值得一提的是,药局公司的股东为释永乾、少林寺,资管公司则为释永信、释永乾、少林寺,而释永信、释永乾均为少林寺内部人士。也就是说,两家公司均由少林寺及其内部人士100%持股。股东信息登记是否确属失误,相关方如何评价影响?由于两家公司和少林寺均未接受开屏新闻记者采访,目前尚无结论。

少林寺有权创办企业吗

受访的法律界人士均认为,非营利性机构并非不能创办和持股企业。

张春林解释称:“目前,我国的法律不禁止非营利性法人出资设立公司。公司是营利性组织,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这是公司的天然属性。但是对于其出资人,并不要求必须是非营利性组织。”

张春林表示,非营利性组织设立的公司,可以进行营利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进行分配。他同时还指出:“《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财产和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分配。条例禁止宗教组织进行商业宣传,而对于其所设立的公司的宣传行为,法律并未禁止。”

但具体到少林寺,其参与创办或持股企业,多年来却备受争议。

马东旭认为:“少林寺因参与创办企业而招致争议,可能是社会大众对法人、企业和公司等具体概念、类型分类及相应权利义务不甚明确所致,少林寺可进行相关回应予以澄清,政府可进行相关知识科普。”

但他也提醒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假使少林寺欲直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那么其将收到相应登记管理机关追责。”

张春林指出:“少林寺不仅是一座寺庙,一个宗教场所,更在佛教文化层面具有特殊的意义,应该回归其本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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