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中的数字书写方式是什么?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3)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易于辩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4)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5)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6)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人民币101.50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1004.56,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肆元伍角陆分.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为"0",或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不写"零"字.
哪些票据属于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原始凭证按照来源不同,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按照格式不同,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按照经济业务的类别不同,分为款项收付业务凭证、出入库业务凭证、成本费用凭证、购销业务品种、固定资产业务凭证和转账业务凭证.
2、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按照内容不同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按照填制方式不同,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和汇总记账凭证.
以上就是小编对"会计凭证中的数字书写方式是什么"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实际上会计凭证上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地方财政部已经对此做出来相应的工作规范要求.除了上述这些条例之外,填写时还需要保证字迹清晰、工整,不过现在大多数凭证都是电子票据,无需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