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虑财务报表的可审计性
如果通过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发现下列情况,并对财务报表局部或整体的可审计性产生疑问,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的状况和可靠性存在重大问题,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发表无保留意见;
(2)对管理层的诚信存在严重疑虑。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三、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应用)
(一)特别风险的考虑因素
项目
具体描述
确定特别风险时应考虑的因素
(1)风险是否属于舞弊风险
(2)风险是否与近期经济环境、会计处理方法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相关
(3)交易的复杂程度
(4)风险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5)财务信息计量的主观程度,特别是计量结果是否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6)风险是否涉及异常或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
确定特别风险时不考虑的因素
在判断哪些风险是特别风险时,注册会计师不应考虑识别出的控制对相关风险的抵销效果
终极划重点(★★★必背必记)
特别风险(3+2)
应当直接定性为特别风险的3个事项
应当评估后再确定的事项
(1)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2)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
(3)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风险
(1)收入确认
(2)具有高度估计不确定性的会计估计等
(二)考虑与特别风险相关的控制
(1)由于与重大非常规交易或判断事项相关的风险很少受到日常控制的约束,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针对该特别风险设计和实施了控制(特别风险特别对待)。
(2)如果管理层未能实施控制以恰当应对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认为内部控制存在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并考虑其对风险评估的影响。
(三)特别风险的主要来源(重大的非常规交易和判断事项)
类别
定义
特征/原因
非常规
交易
是指由于金额或性质异常而不经常发生的交易
(1)管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