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河南省审计厅不断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着力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将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审计成效作为提升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已初步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分级督导、责任明确的河南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审计整改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整改效率高。在省政府要求3个月的限时整改期内,2016年审计报告中涉及各类问题整改率达到87%,2017年整改率达到95%,同比增加8个百分点,整改率创历年新高。二是整改效果好。两年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增收节支37.94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加快资金拨付142亿元,促进闲置政府债券资金及时置换71.86亿元,节约利息支出近亿元,促进“放管服”事项落实55项,压减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数量104项。三是追责力度大。对于审计移送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有关部门给予了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2016年1209人,2017年1193人,是以前年均处理处分人数的4倍多。四是促进制度建设。审计整改过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审计建议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办法,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共完善、清理有关规章制度308项,促进形成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审计问题整改。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省审计厅上报的审计结果多次作出批示,有力推进了审计整改落实。仅今年1至10月,省委书记谢伏瞻、省长陈润儿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翁杰明对省审计厅上报的审计报告等批示达112次,指示相关市县、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抓好审计整改,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如对某市审计发现“部分招商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的问题上报后,省委书记谢伏瞻两次作出批示,要求对问题逐一制定对策,抓紧推进工作,减少财政损失,发挥项目效益。谢伏瞻书记批示后,该市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面进行整改,千方百计促进项目复工,追缴财政借款,收回国有土地,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两年来,省政府常务会议4次听取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的汇报,陈润儿省长要求,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责任、严肃的态度,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每年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改落实,绝不搞既往不咎,绝不能姑息纵容,确保审计整改领导有力,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在审议2016年和2017年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报告时指出,审计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扎实,要求严格细致,方法严谨周密,推动有力有效,用“历年最好”、“最为满意”“给审计部门和审计工作点赞”等予以肯定。
(二)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局面。
按照《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整改结果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省政府狠抓审计整改责任的落实,要求列出具体整改任务清单,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陈润儿省长的要求,审计整改工作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翁杰明牵头,各位分管副省长分工负责亲自抓,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落实。今年7月25日,翁杰明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和陈润儿省长重要指示精神,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位副省长分别召开会议或作出指示,对分管部门提出要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的要求。去年审计涉及的29个省直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省监察厅、省审计厅递交了审计整改责任承诺书。今年审计涉及的27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均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全力推动本单位、本系统问题的全面整改。
(三)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为了提升审计整改效率和质量,推动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支持协调下,近两年来,省审计厅不断加强与省直机关和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审计整改的跟踪督导,形成了审计机关联合政府督查部门全面督促审计整改、审计机关联合组织部门重点督促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审计机关联合监察机关重点督促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的工作机制,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实现了全覆盖。如,为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成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跟踪审计整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通知》,规定审计机关将每一季度审计发现问题清单交由政府督查部门,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省委组织部和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强调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审计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组织部门、审计机关进行反馈。组织部门和审计机关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回访检查,确保查出问题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监察厅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在任务分解、过程督查、结果核查、追责问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和2017年,省监察厅和省审计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整改任务较重、整改进度缓慢的11个省辖市和7个省直部门进行了重点督导,有效加快了整改工作进度,提高了整改工作质量。(张居贵 王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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