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是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分的,我们今天就来说说这两个原则的区别,和销售产品时,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在销售商品的时候,销售价格为30000元,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应该怎么做账?
(1)权责发生制:
当月: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次月: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收付实现制
本月不做账
次月: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权责发生制是在没收到款项时,但是在本期已经收到或者是发生的费用,应该先做收入和费用的处理,不属于本期的,就是收到或者支出,都不作为本期的收入费用处理,收付实现制是什么时候收到什么时候做账务处理;权责发生制对于盈亏的计算是比较准确的,收付实现制是简单方便操作,但是不太科学,对盈亏的计算不太准确,我国的会计企业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但行政单位普遍还是采用收付实现制,随着不断完善改革,收付实现制终究会被权责发生制取代。
销售商品时还会遇到销售折扣、现金折扣等问题,区别可大了,你能分得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