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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热门问答,会计人请收藏!

疫情期间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热门问答,会计人请收藏!

  在本次疫情期间,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除了企业外,对此国家也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关于相关热门问答,会计人必须要清楚。

  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原来的3%降为1%

  在本次疫情中,国家针对小规模纳说人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措施,尤其在湖北省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的收入征收率从原来的3%,可直接进行减免增值税。而除了湖北省以外的其余地区,小规模纳税人收入征收率从原来的3%,降至为1%,预缴增值税项目征收率从3%也降至为1%。

  2、小规模纳税人在3月至5月的收入,该怎么计算所缴纳的增值税?

  疫情期间,根据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所出台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所取得的收入增值税将进行减免。而对于湖北省以外的省份地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其所得收入从原来征收率3%,降至为征收率1%。

  另外,像除湖北地区的其他省份,按照1%增值税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计算公式标准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进行计算。

  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放弃享受1%征收率优惠吗?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是可以的。众所周知,在本次疫情中,为了减轻大家的经济负担,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除了湖北省外,其余省份地区小规模纳税人收入增值税征收率从原来3%减至1%。

  而对于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同样也有权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在疫情期间按照原来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对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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