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一全人常,临时开会提修宪
在我国,只有全人常或1/5以上的人大代表可以提出宪法修正案。
如果全人常认为必要,或者1/5以上的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召集全国人大临时会议。
2、法律主席相对多
普通法律需相对多数(过半数)的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
3、宪法主席团绝对多
宪法修正案需绝对多数2/3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通过,由全国人大以主席团公告或者人大公告的形式公布。
4、经社文魏玛第一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在宪法中规定国家的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5、哥哥智利秘兰(哥哥智力必烂)
一般来说,不成文宪法都是柔性宪法,成文宪法都是刚性宪法。但是,有的成文宪法也是柔性的,比如中南美洲的哥伦比亚、智利、秘鲁以及大西洋的新西兰等国的宪法。
6、协瑞典,钦挪威
现存最古老的协定宪法是1809年6月6日的《瑞典王国宪法》,现行最古老的钦定宪法是1814年5月17日的《挪威王国宪法》。
7、46规定保障,58专章约束
1946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宪法委员会制度,主要目的是保障议会的权力。
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设立了专章规定宪法委员会,其目的是为了约束议会权力的行使。
8、一次制定,三次大修,七次小修
我国宪法的制定修改史:
一次制定: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三次大修: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七次小修:1979、1980两次小修+1988、1993、1999、2004、2018五次小修
9、88私补引监管,土使可流转
88年修宪内容:
私营经济是公有经济的补充,要引导、监督、管理;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0、93分,99统,04征
1993年宪法修正案确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99年改为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2004年规定征收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
11、93县,04乡 三改五
1993年宪法修正案将县人大任期三改五,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乡人大任期三改五。
12、88补充,93市场,99重要,04鼓支
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私营经济是公有经济的补充,要引导、监督、管理
1993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
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
13、04建设,18复兴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14、04总纲,不合理,不神圣
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公民私有财产写入总纲而不是公民基本权利,国家对全体公民是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没有“合理”、“神圣”做修饰词。
15、04年三权入宪,紧急状态唱国歌
2004年宪法修正案财产权、人权、社会保障权三权被规定入宪法。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戒严”改为紧急状态,增加了国歌
16、18宪法修正案(关键词)
社会生态、和谐美丽、科学发展习近平
核心价值观、命运共同体宪法宣誓设区的市、党的领导是本质
监察委员会、主席可连任
17、人民主席依法发展党国
宪法修改的意义: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治国+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党的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
2018年宪法修改:
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宪法保障;
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确立的国家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提供了宪法保障;
为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宪法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宪法保障;
为支持和健全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宪法保障。
18、人民制宪,人大修宪,人常解释,人大+人常监督宪法实施
制宪主体:人民
修宪主体:全国人大
解释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
监督主体: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
19、78解释,82实施
1978年宪法赋予了全人常宪法解释权
1982年宪法赋予了全人常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20、宪法宣誓制度相关
谁要宣誓:人大人常产生的、一府一委两院任命的
谁来组织:谁产生的谁负责
两个例外:
驻外全权代表交给外交部,
全人常任免的“两院一委除正职”由两院一委自行组织。
21、国有城土海水矿,集体自留山地宅基地(值钱的归国家)
绝对归国家所有:城市土地、海域、水流、矿藏
绝对归集体所有: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
既可归国家,也可归集体:
(1)森山草荒滩(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原则国家例外集体
(2)农村和城市郊外的土地,原则集体,例外国家
22、国有主导命脉保巩发,集体公有重要鼓指帮,非公市场重要鼓支引监管
国有经济:国民经济的主导,控制命脉,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集体经济: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支持、引导、监督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23、政治文明的含义: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保障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特点
坚持依宪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
24、普及中间,发展两头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25、生前、物基、治障、精灵、社目
生态文明是前提,物质文明是基础,政治文明是保障,精神文明是灵魂,社会文明是目的
26、德议制半法
德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法国为典型的半总统制国家
27、兼职代表,专职委员
人民代表是兼职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是专职的
28、选举权普遍平等
普遍:中国人成年人政治人(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精神病人经选委会确认不投票
平等:一人一票、同票同权、特殊照顾(民族地区)
县以上找常委,乡找人大主席团
代表资格的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一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29、两拘可回原选区
受拘役、行政拘留的,可以回到原选区选举投票。
被刑事拘留的公民,由法检机关来决定是否允许其行使选举权。
30、秘密投票,两要求+两例外
两个要求:无记名投票+秘密选票
两个例外:
代写:随便找人
代投:书面认可,选民三人(书面委托、选委会认可、选民代投、不得超过3人)
31、选举主持
间接选举:选谁谁主持,谁选谁负责(间选是下级选上级人大代表,上级人常主持,进行选举的人大主席团负责)
直接选角:统归县人常领导(乡没有人常)
32、提出候选人
单位可单可联合、个人必须10个人、谁能投票找谁推、间选酝酿2天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候选人
选民或者代表须10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
间接选举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
33、选民名单20-5-3-5
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的意见,应当在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对处理决定不满的,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前做出判决。
34、直选346(协商+预选,协商前置),间选10、12、15
直接选举: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13至1倍;超额的选委会交选民小组协商,协商不成的,进行预选确定候选人;
间接选举: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至1/2。
35、直选三标志,选区选民选委会
直接选举中才会出现“选区”、“选民”、“选举委员会”这一类词
间选都是代表选举
36、投票和当选:直选双过半间选单过半直选双过半:选取过半数选民参加选举;候选人获得过半数选民的投票
间选单过半: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
37、代表资格审查:县以上找常委会,乡找人大主席团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38、直接选举的罢免:直选530,县人常,选区过半,当上容易罢免难
对于县级的人大代表,原选区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大代表,原选区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罢免要求。
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选民通过。
39、间接选举罢免:间选主席过十一,主任过五一,各自过半,间选丢人要报告
罢免间接选举所产生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罢免议案须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和公告。
40、代表的辞职:县找县、乡找乡,间选回到原人常
县级人大代表向县人常辞职、乡级人大代表向乡人大辞职
间接选举的向选举他的人常辞职,接受辞职的,需报上一级人常备案和公告
41、省政府乡市县,全国人大批省建,其余全归国务院
乡:全面变更
市县:汉族人、小变更、经国务院授权
全国人大管省建:整体变动——设、撤、更(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和更名,
报全国人大批准)
42、民主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宪民基专不得变,变通批准60天,减税批准省政府,边贸口岸国务院,公安批准国务院,不交流自治县
(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机关不得改变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法律中的基本原则、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专门立法。
(2)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对于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60日内回复,超期视为默认许可。
(3)管理地方财政。自治州和自治县政府的减税机关的决定要报省一级政府批准。
(4)安排和管理地方经济建设事业的自主权。但边贸口岸的设立要经国务院批准。
(5)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自主权。自治县不得对外交流。
(6)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门。
43、政府特主要,澳门检察长
特别行政区由中央任命的人员:港澳特别行政区特首和主要行政官员,以及澳门检察长。
45、设立需批准、立法需备案、出错可纠正
村委会的设立:乡提出,村同意,县批准(乡提县批,村会同意)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中立法: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制定,报不设区的市或者市辖区政府或它的派出机关备案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46、5村3代罢村委、幼儿园不干政、唯一罢免双过半、基层开会到会过半
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1/3以上的村民代表可以对村委人员提出罢免要求
罢免经登记参加选举的过半数村民参加投票并经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VS(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是2/3)
基层开会决议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降低要求,方便村民自治)
47、10村3代村民会,51代表村代会
1/10以上村民或1/3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1/5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48、村务三公开:一般每季度,财务每个月,重大事项随时
一般村委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事项至少每个月公开一次,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
49、人大选举:一常两高三主席,国家监察委主任,决定政府+军委
全国人大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
全国人大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大决定:全国人大决定政府和军委,决定由国家主席公布
全国人大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的人选;
全国人大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
50、人常决定政府+军委,排除国务院总理,任免两院一委除正职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
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根据中央军委会主席的提名,决定军委会在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副检察长、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
检察院的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51、两团决定可秘密
全国人大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提议,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52、人大议案程序:
一般议案
机关提案——两央两高三委一团、机关不质询人常不罢免
国务院(中央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机关不能提质询案(官场和谐)人常不能提罢免案(人常不选举,自然没有罢免权)
个人提案——301
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质询案:301
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
罢免案:103团
主席团、3个以上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
53、人常议案程序:
一般议案
机关提案——两央两高三委
国务院(中央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开会没主席团)
个人提案——10
10名以上的委员联名,可以向全人常提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质询案:10
10个以上委员联名
撤职案:撤职对象是两央,首长都能提,国务院多出委员长会议(国务院除了总理能撤职案以外,委员长会议也能提出对国务院的撤职案)
54、战争、和平、紧急状态的决定:开火停火全人大,其他都是全人常,人常闭会可开火
全国人大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由国务院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宣布战争状态
55、国家勋章与荣誉称号两央一委提,常委会定,友谊勋章主席发
56、特首58同城,主席95至尊
特别行政区特首任职需年满40岁,在香港或澳门连续居住20年,香港要求在外国无居留权。
国家主席任职需年满45周岁。
57、五级人大、四级常委专委会、三级秘书长
五级人大:全国、省、市、县、乡
四级常委专委:乡无
三级秘书长:县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