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道路安全法对车辆的行驶速度规定<没有中心线的道路最高行驶速度>

道路安全法对车辆的行驶速度规定

道路安全法对车辆的行驶速度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更新时间:2023-02-2819:26:15人浏览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核心内容:道路安全法对车辆的行驶速度作出了相关规定,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等。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道路安全法中车辆的行驶速度规定。

核心内容:道路安全法对车辆的行驶速度作出了相关规定,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等。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道路安全法中车辆的行驶速度规定。

道路安全法中车辆的行驶速度规定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3、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4、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5、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6、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北京市规定: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30公里。

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运汽车、全挂拖斗车、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汽车、二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和铰接式客车、电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50公里,在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60公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道路的安全法实施条例新道路安全法凸显“撞了白撞”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