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厦大研68号
各学院(研究院):
为鼓励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拨工作办法》((2023)厦大研39号),现将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硕博连读是指从本单位具有科研兴趣和科研潜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选拔条件、选拔程序按照《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执行。现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1.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对象主要为我校二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其中定向生需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专业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需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硕博连读选拔,因学科特点确属需要,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并不得申请硕士毕业和硕士学位。
2.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应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选拔具体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应在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中针对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位分别制定具体的选拔标准)。
3.学院应注重并加强学生硕士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全面考察申请人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等,尤其要重视硕士学习阶段科研情况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4.拟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研究生需根据学院的要求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学院考核及学校审核后取得硕博连读博士入学复试资格(以下简称“硕博连读资格”)。
5.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学院在录取时,应按照本单位公布的博士复试考核录取方案择优录取。
6.2023年对各学院确认的硕博连读资格人数占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比重不做限制。
7.学校设立专项基金实施“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支持优秀博士生潜心科研。从2023级开始,入选“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除享受其他博士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外,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学年可额外获得学校专项资助,选拔条件按学院公布的细则执行。
三、学生网络报名
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进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首页“快速通道”列表—>>硕博连读资格申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在2023年12月1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1.2023年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纸质版1份(电子版需11月25日前提交);
2.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一览表1份(系统打印);
3.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每人1份(系统打印,提交研究生院时请学院按照模板顺序装订成册)。
五、时间安排
序号
起止时间
工作安排
1
2023年11月25日前
各学院修订并公布硕博连读选拔实施细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人系统填写申请材料
2
2023年12月1日前
申请人向学院递交申请表及专家推荐信
3
2023年12月9日前
学院对申请人组织考核
4
2023年12月10日前
学院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5
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12月16日
学校审核材料并确定名单
6
2023年1月15日前
学校公布获得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人员名单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2.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录取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2年,原则不予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3.硕博连读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181472,电子邮箱: yjsy5@xmu.edu.cn
附件: 1.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pdf
2.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一览表(系统打印).pdf
3.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模板.docx
4.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系统打印).pdf
厦门大学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