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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这几种情形行人要负全责<横穿马路英语怎么读>

看清楚了!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这几种情形行人要负全责

交警剖析

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中队副中队长罗刚表示,此次交通事故中,小轿车驾驶人唐某在看到行车道上突然出现行人后,采取了一系列应变措施,如刹车、鸣笛、避让,基本达到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遇紧急状况时所应作出的必然反应,应当说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失。

罗刚介绍,吉某某穿行机动车主路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以及第62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以安全后通过”的规定,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是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吉某某面对设有中心隔离护栏的机动车道,随意横穿、翻越,其行为已经违法。”罗刚表示,在事发的路段,往前走50米便是人行道,往后50米便是过街天桥。但是,行人吉某某却为了图一时方便,引发了这起交通事故。因此,认定吉某某负全责。

【案例二】

5岁娃突然横穿马路

引发交通事故

8月12日18时53分,杨某驾驶小车从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方向往西昌市健康路口方向行驶,当车行驶到西昌市健康路交警大队路段处时,撞到跑着横过道路的行人拉某某,造成拉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拉某某今年只有5岁,当天有家属一起。事故发生后,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访事故当事人和调阅路口监控视频后,认定拉某某的过错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认定拉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小车驾驶人杨某不负事故责任。

交警剖析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小孩拉某某从车流缝隙中穿过,跑的速度很快,司机杨某表示人突然窜出来,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幸运的是,小孩受伤不严重。”罗刚介绍,根据现场道路情况及监控视频来看,小孩的突然横穿,司机不具备观察条件,也无法采取应急措施,无过错行为。

“实际上,不远处就有人行横道。”罗刚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规定,拉某某的突然横穿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因此,认定拉某某承担全部责任,驾驶人杨某不担责。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该谁担责?

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参考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该谁担责?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中队副中队长罗刚表示,这类责任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的事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要看三个方面,首先看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第二看违法行为和这次事故有无直接关系,第三看这个关系在事故中有多大。

具体的责任认定可以参考一下几种情形:

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这种情况下也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机动车次责或无责,行人主责或全责、同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导致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主责、全责还是同责,要视机动车司机有没有过错而定。如果机动车司机有打电话走神、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行人就不可能负全责。

交警部门提醒,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不管是以何种方式参与到交通环境当中,都必须要严格、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

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横穿马路

宁多走一段路,勿贪一时便捷

遵守交规出行

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成都商报记者 江龙(警方供图)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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